急假

《释名》曰:急,及也,功之使相逮及也。

《汉书》曰:高祖常告归之田。李斐注曰:"告,请也。言请休谒也。宁,安也。吉日告,凶日宁也。汉律:吏二千石有予告、有赐告。予告者,在官有功最,法所当得也。赐告者,病满三月当免,天子优赐其告,使得印绶将官属归家理病。至成帝时,郡国二千石赐告不得归家,自冯野王始也。汉律:吏五日得一下沐,言休息以洗沐也。"

又曰:汲黯多病,病且满三月,上常赐告者数,终不愈。

又曰:冯野王为琅琊太守。成帝时,王凤辅政。京兆尹王章讥凤专权,荐野王代凤。上初纳其言,而后诛章。於是野王惧不自安,遂病,满三月,赐告,与妻子归杜陵。大将军凤风(音讽。)御史中丞劾奏野王赐告养病而私自便。杜钦素高野王,奏记於凤,为野王言曰:"窃见令曰吏二千石告,过长安谒。(如淳曰:谒者自白得告也。)不分别予赐。(予,予告也。赐,赐告也。)今有司以为予告得归,赐告不得,是一律两科,失省刑之意。夫三最予告,令也;(在官连有三最,则得予告也。)病满三月赐告,诏恩也。令告则得,诏恩不得,失轻重之差。又二千石病,赐告得,有故事,不得去郡亡著令。"凤不听,竟免野王官。

谢承《后汉书》曰:许荆字子张。少丧父,养母孝顺。家贫,为吏无有舟车,休假常单步荷担。上下清节,称於乡里。

又曰:范丹字史云,陈留人也。为郡功曹,每休假,上下常单步策杖,同类以车牛与之,不取。

又曰:吴冯字子高。为州郡吏,休假先存恤行丧孝子,次赡病,毕,拜觐乡里耆老先进,然后到家。名昭远近。

《后汉书》曰:光武皇帝纪告宁之典。

《魏志》曰:王思正始中为大司农,年老目暗,又少信。时有吏父病笃,近在外舍,自白求假。思疑其不实,发教曰:"世有思妇病母者,岂此谓乎?"遂不与假。吏父明日死,思无恨意。其为刻薄如此。

《魏志》曰:祝皓字子春,南阳平氏人也。志节抗烈,笃於仁义。为吏归休,周旋乡里,吊死问疾,毕乃还家。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