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霉素:治疗弓形体感染,对胎儿无不良作用。

·驱虫药:动物有致畸作用,应慎用。

·地高辛:强心药,易透过胎盘,对胎儿无明显不良作用,心衰孕妇可使用。

·β受体阻断剂:有引起胎儿考长迟缓的报道。

·降压药:有明确致畸作用孕妇禁用的是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如卡托普利,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如氯沙坦,其他种类降压药如钙离子拮抗剂(代表药心育定,有引起子宫血流减少的可能,利尿剂近足月给药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应慎用,乙酰唑胺功物实验有肢体畸形,孕妇忌用。

·治疗哮喘的药物:如茶千、肾上腺素、色甘酸钠、强的松等均无致畸作用。

·抗抽搐药物:孕期服用抗抽搐药者胎儿先天畸形发生率为后者的2-3倍。常用的有苯妥英钠、卡马西平、三甲双酮、丙戊酸等。

·抗精神病药均有致畸作用。

·镇静药物:如安定,舒乐安定,个别有致畸作用。

·止痛药:扑热息痛可产生肝脏毒性。阿斯匹林可伴有羊水过少,胎儿动脉导管过早关闭。布洛芬、奈普生、吲哚美辛可引起胎儿动脉导管收缩导致肺动脉高压及羊水过少、妊娠34周后不宜应用消炎痛,可引起胎儿脑室内出血、肺支气管发育不良及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等不良作用。

·止吐药物:未见畸形增加服道。

·抗肿瘤药物:有明确致畸作用。

·免疫抑制剂:硫唑嘌呤、环孢霉素对母儿有明显毒性。

·维生素A:大量使用可致出生缺陷,最小的人类致畸量为25000-50000iuld。

·维生素A异构体:治疗皮肤病,异维甲酸胚胎发生期用药可产生各种畸形。

·依曲替酯(芳香维甲酸):用于治疗牛皮癣、半衰期极长,停药>2年血浆中仍有药物测出,故至少停药2年以上才可受孕。

·激素类:达那唑、乙烯雌酚,均不宜孕妇使用,口服避孕药沙丘度受有肯定的致畸作用。 (文/美中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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