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农夫的太太得了重病。农夫请医生来治病,但他又不想付医疗费。于是农夫和医生达成了协议:无论医生治好了或治死了农夫的太太,农夫都要付医疗费。

医生精心给农夫的太太治病,终因病太重,太太死了。

医生向农夫索要医疗费。农夫问医生:

“你把她治好了吗?”

“没有。”医生承认。

农夫又问:“那么,你把她治死了吗?”

“那怎么可能!”医生当然不能承认。

“那么,按着咱们事先的协议,我就不能付医疗费。”

医生无言以对,医疗费只好作罢。农夫为什么能赖掉医疗费?从逻辑角度看,是农夫利用了具有相对特点的概念,钻了空子。协议中“治死”了人,在医生看来,它的相关概念就是“没治好”人,他认为这二者是可以随意比照和援例的。其实不然,这两者的相对关系是有其制约性的。医生不能承认是他“治死”的就说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