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扣罚制度

1、病事假提前向园领导请假且有假条,过后及时销假,以免影响排班。住院治疗一天扣10元,病、事假一天按月工资每天的平均数扣除,无故缺勤一天,按待岗处理。迟到一次扣2元,累计三次按待岗处理。出园办事必须向园领导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零星事假累计4小时按半天扣工资,并进行零星事假登记。

2、工作时间精力不集中,纪律松弛,洗衣服、打毛衣、做私事等,带班时睡觉、串岗等,出现违章违纪现象一次扣2元。

3、不能随便换班、替班,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请示,允许后方可替换班,违者一次扣5元。

4、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按轻重扣罚工资10~50元,并负责一切费用,直到家长满意(上体育课,室外活动属正常活动范围出现事故另做处理)。

5、不关心幼儿冷暖,午睡前不脱掉罩衣,盖好被子,幼儿有病不及时发现反馈,不按时给幼儿服药,幼儿尿床、尿裤不及时处理,交接班有关事宜交接不清,有上述情况者,每项扣2元。 

6、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属严重失职,做待岗处理。

7、不认真执行作息时间,不按时起床、提饭、进餐、早操等,儿童进餐时不准训斥,保证幼儿吃饱,顺利进餐,进餐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餐具,违者扣2元。

8、吵嘴、打架、不服从分配、自由主义、挑拨议论、诬陷、诽谤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停职检查,检查期间按待岗处理。

9、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10、各班室要有良好的工作秩序,物品用后物归原处,不乱倒垃圾,班内不存垃圾,自己用的物品不乱放(如自行车、衣服、鞋子、提包等)违者每次扣2元。

11、对家长和来宾态度不好,与家长无理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应给对方当面赔礼道歉外,每发生一次扣2元。

12、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岗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不执行者每次扣2元,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损失情况酌情处理。

13、工作人员不准使用幼儿的洗刷用品,儿童饭菜食堂负责检查品尝,其他人员不准品尝,违者一次扣2元。

14、室内不能留有剩饭或将剩饭倒进下水道内,违者一次扣5元。

15、不准向家长索取钱财、物品,如有违者一次扣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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