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培训学习体会(一)

一、 对幼儿发展认识与实践。

《纲要》在总则中强调,幼儿教育要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在“组织实施”中强调,教育活动的组织要从本地、本园的实际出发,结合本班幼儿的实际情况,教育活动目标要结合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经验和需要来确定,教育活动内容的组织要注重综合性、趣味性和活动性,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纲要》使我们对幼儿的发展和学习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在幼儿阶段,学习是一种经验的积累、扩展和提升,它需要与周围环境中的人、物等相互作用,对幼儿来说,学习的东西应该是对他们的生活有意义的。要落实〈纲要〉中这些要求,教师需要重新确立自己的幼儿观、教育观和学习观。教师要对幼儿群体的特点有相当多的了解,了解他们的交往、沟通特点,了解他们认识事物的特点,了解他们的学习特点。同时也要求教师对每个幼儿有相当多的了解,了解他们各自独特的学习方式,他们的家庭,他们已有的生活经验,然而,我们大部分教师对幼儿了解不多、不深、不透,对幼儿在身体、情感、社会及认知的发展方面无法做整体的把握,没有做到根据幼儿一定年龄阶段典型发展状况去准备学习环境和安排合适的经验。在对待幼儿个体上,教师对幼儿所处的家庭环境、已有知识经验、特殊的学习方式了解得很少,从而在课堂中反映幼儿个体兴趣、需要和经验的内容较少,这就要求教师加强学习,学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儿童教育学,通过学习,教师要能对幼儿的学习和不同年龄阶段幼儿的行为有正确的理解。

二、对环境的认识与实践

“环境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应通过环境的创设和利用,有效的促进幼儿发展。”《纲要》特别强调了环境教育,强调了环境在促进幼儿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社会生态系统理论说明:儿童是社会生态环境中的一份子,爱主动探索周围环境,而非被动的学习者。周边的社会生态环境为儿童提供了潜在的发展机会,并对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同时幼儿的反应行为与习惯亦会影响到与其直接相关的家庭、幼儿园、社区。因此,《纲要》大力提倡幼儿环境教育是非常具有现实针对性和长远发展意义的。我们的幼儿教育不仅要关注那些有目的性的学科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要促进幼儿的身心发展,为其提供优质的物质和精神环境,并协助儿童主动的观察甚或管理周围的环境活动,推动幼儿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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