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1514—1587),字汝贤,又字国开,号刚峰,世称刚峰先生。广东琼州琼山(今属海南)人。经历嘉靖、隆庆、万历三朝。这时,明朝已处处露出衰败象,政治污浊,风气大坏。海瑞居官则能严于律己,恪守朝廷法令与封建道德规范,不畏权势,敢于为民请命,积极革弊兴利;生活俭朴,不爱钱财。他的言行赢得了百姓的尊敬,人称“海青天”,成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人物。

聪敏好学,立志用世

海瑞生于正德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514年1月22日),出身于“海南望族”。祖父历官知县。从伯父做过监察御史。父瀚,为廪生,读书能明大义,安贫乐道。母谢氏粗识书史,持家有方,律身以正义。海瑞四岁时父亲去世,依靠母亲励节自守,抚养成人。海瑞自幼有用世之志。十三岁入琼山县海口镇私塾。二十七岁在琼山郡学,经常与二三志同道合者一起研究学问,纵谈古今,作《严师教戒》、《客位告辞》、《训诸子说》等文,抒发了自己的非凡抱负。在这些文章中,他一再告诫自己生于天地之间,不能虚度岁月,应当有所作为。他说:为人在世,惟务识真,要学圣贤,不做乡愿;不追求富贵利达,以宫室妻妾动心;不羡慕财帛世界,要做中流砥柱;要谦虚谨慎,不要讳疾忌医。否则,“不如速死”。这些发自腑肺之言,说明海瑞一生反对奢侈、主张节俭的高贵品德和立志为民、刚正不阿的思想性格,在他青年时代已经形成,并在后来的生活中一一付诸实践。海瑞的同乡、门生梁云龙评论说:“第以公之微而家食燕私,显而莅官立朝,质诸其所著《严师教戒》,一一契券,无毫厘假,孔子所谓强哉矫,而孟子所谓大丈夫乎!古今一真男子也。”

嘉靖二十八年(1549),海瑞三十六岁时中举人,似乎有点大器晚成。然而就在这一年,他以琼州为黎族聚居之区,地处海疆,位置重要,而地方不治,乃上《治黎策》,显示出他的政治才能。他认为治理琼州的上策是:开道置县,以靖乡土。“自此之外,虽议之之尽其方,处之之尽其术,皆下策也。”

嘉靖二十九年二月,海瑞进京参加会试,结果是榜上无名。伏阙上《平黎疏》及《上兵部图说》,再次陈述他关于经略琼州的方针大政和具体措施。说:区处琼州之要务,莫过于“招民、置军、设里、建学、迁创县所、屯田、巡司、驿传诸事宜”。并以琼州去京师万里,当事请裁,或致迟误,请嘉靖皇帝“明敕群臣中知识事机、力可大任、不贪富贵、志在立功者,以之充兵备副使,以专治黎之任”。同时向朝廷表明:他虽是一个“濡染翰墨之人”,“未尝手操矢刃”,但对于“地方变故区处事宜,则习闻知矣。倘得专任其事,驰驱兵革之间,俾黎土尽为治地,黎岐动变尽为良民,臣亦能之。事故不效,请甘服上刑,以谢欺罔虚费兵粮之罪”。奏疏呈上,识者壮之。而下兵部议核,卒不施行。

嘉靖三十二年二月,海瑞第二次公车北上,待到榜发,还是名落孙山。那时候,许多知识分子都以中进士为得志,从地方到朝廷各级的重要官员,绝大多数也由中进士者所担任。海瑞则不同凡俗。连续两次会试不第的遭遇,使他逐渐看清了科举取士的种种弊病;某些进士出身者的低能,也使他认识到一个人能否有作为,决不是非走此路不可。他说:“文不过如画师之写神者耳。穷一生读书作文,而于国家身心毫无补益,何异宋人所谓‘可惜一生心,用在五字上’者乎”;“士君子由科目奋迹,皆得行志,奚必制科”。遂毅然不再参加科举考试,听从吏部谒选派官。

以礼为教,不畏强权

嘉靖三十二年闰三月,海瑞被授为福建延平府南平县教谕。十二月二十日到任。教谕,为一校之长。为使“诸生立有成就”,他立《教约》,作《规士文》,上《申朱提学道教条》,重申县学的教育方针、内容、方法以及各种规章制度,整顿纪律,严肃校风。强调教官为人师表,要做遵守封建礼仪的模范,尽心教好学生;学吏职在供写文案,若“索取生员一钱,并为生员改洗文卷,决无轻贷”;学生学问之道,应遵循朱熹倡导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教之目,以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作为为学之序,还要懂得修身、处事、接物之要。又立二簿,分别稽考学生之德、学。海瑞认为:学生只要“率此而行”, “异日为国家建伟业无难矣”。在具体执行封建礼仪方面,他明确宣布:今后教官和学生于县学明伦堂见官,要遵从《会典》诸书所订立之礼节,“不许行跪,学前迎接亦然”。在校风方面,严禁互相造谣中伤,播弄是非,“此等士风,最坏心术”。尤其反对借斯文之名,倡义气之说,以为“结党”一事,“尤干法纪”。这些教育主张,既反映了海瑞维护封建礼教的立场,也与他“以礼为教”的思想相吻合。海瑞长校,还颇有些民主作风,他说:“本职初至学中,某善可兴,某敝可革,尚未尽识,容与诸生会议,并参酌提学道教条别为更定。”所有这一切,对于当时日益败坏的士风,无疑起到了一定的整饬作用。

海瑞是言行一致的。到校的当年,延平府督学官莅校视察,在明伦堂召见教官,诸教官一见,皆左右跪拜。唯特海瑞一人,以学校为养士之重地,师长应受到尊敬,如笔架挺立在中间,拒不跪拜,仅长揖而已。由是得了个 “笔架博士”的雅号。督学官为此嫉妒他,百般刁难。海瑞志在行道,谓:“此阙陷世界,何能有济”,遂愤然乞休。后经福建按察司提学副使朱衡再三慰留,始复教谕之职。

海瑞在训士之余,依然十分关心地方政事。在南平县学任上,他又著文重申他在《治黎策》和《平黎疏》中所提出的思想和建议。当他得知福建驿递困苦,即作《驿传申文》与《驿传议》,上报有关衙门。略曰:驿递之疲,千疮百孔。为今之计,只有恢复国初之法,厘清积弊,凡利者兴之,才是上策。否则,就是中策、下策乃至无策。

时至嘉靖三十七年(1558)春,海瑞长校已四年有余。以实事求是、治学有方、成绩显著,巡抚监司交章论荐,授为浙江严州府淳安县知县。由此步入政界。

丈田均赋,革弊兴利

“知县知一县之事。一民不安其生,一事不得其理,皆知县之责。”不惩贪暴,害怕别人诽谤自己;凡事不认真,害怕生怨取祸,不顾朝廷利益,做个乡愿,“浮沉取名,窃取官爵,非知县也”。从这一思想出发,抱着革弊兴利的决心,海瑞于嘉靖三十七年五月初到达淳安任上。

淳安,地瘠民贫,所产只有茶、竹、杉、柏。田亩悉归豪右,穷者卒岁不粒食,百姓“疾苦万状”,“民之逃亡者过半”。海瑞下民间,访其故。盖由于赋役不均,浮粮数多,大户转嫁。“富豪享三四百亩之产,而户无分厘之税。贫者产无一粒之收,虚出百十亩税差。不均之事,莫甚于此。赔貱则困苦,困苦不堪,相继逃亡,皆虚税所压为之,不可不加意也”。又淳安位于新安江下流,诸官舫日五六次,夫役迎往,费不可支。于是定《兴革条例》三十六项,悉心规划,认真清丈土地,度田定税,均平赋役。同时雷厉风行清查积弊,严行革除一切陋规,裁冗费,革冗役,息词讼,惩贪官,肃吏治,民困渐苏。

海瑞从政克尽职守,为事不惧强权。是年,浙直总督胡宗宪之子过淳安,依仗权势,盛装以行,竟以不备供应,吊打驿吏。海瑞得讯,当即下令拘禁之,并将其所带数千银子如数没入充库。然后去信报告胡宗宪,说此人胡作非为,还冒充总督公子,真不敢相信。气得胡有口难开,只好作罢。嘉靖三十九年三月,严嵩党羽、总理盐政都御史鄢懋卿奉命巡查盐务,欲取道淳安县境。鄢招权纳贿,贪酷成性。若依之,势必扰民。海瑞以“邑小不足奉迎,愿取他道往”,去信挡之。鄢不得不怀恨绕道而去。此两事“更为人所不敢为者”,百姓为之拍手称快,一时传为佳话。

海瑞一心为民除弊兴利,而他自己却清苦自持,衣服破旧单薄;为母亲做寿,只买肉二斤,别无他物。淳安百姓颂之曰:“爱民如子,视钱如仇。”海瑞去县之日,人人放声痛哭,“如丧父母”。

嘉靖四十一年(1562)五月初,朝廷以海瑞在淳安政绩卓著,擢浙江嘉兴府通判。由于他在淳安得罪过鄢懋卿,这时鄢便嗾使其党羽袁淳上疏弹劾他,海瑞遂被取消任命。不久,严嵩败落,鄢、袁相继去官,海瑞乃调任江西赣州府兴国县知县。

四十二年(1563)春到任。兴国地薄民穷,时弊亦在浮粮,“岁征不满什之伍”。“虚粮不能貱,重役不能供”,以故“逃绝户极多”。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海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兴国八议》,厘清宿弊,发展生产。“八议”之要者有五:一曰屯田,恢复明初拨军下屯、军民各有定分之法,清退军队由侵吞民田而来之“余田”,“以补民田之虚貱”,使“下之小民无军人之扰,上之屯粮无亏欠之累”。二曰地利,招民开垦“无主山地荒田”,使地尽其利,而民无游食之人。三曰均赋役,此为“八议”之急务,重点是清丈土地,稽查丁粮虚实、人户富贫,按实征发。四曰招抚逃民,蠲除虚粮重役,招民复业,“三年后实有收成,依例报税,收成稀少则听之”。五曰革冗员,凡军政各衙门一切人浮于事者,皆裁革之。“八议”上南赣巡抚吴百朋,次第施行,官吏“畏法听令”,“民间用度十分中减去三四”。任兴国知县一年有余,因功被荐,应召入京。母谢氏畏北国严寒,留居兴国。

冒死上疏,抨击皇帝

嘉靖四十三年(1564)十月,海瑞升为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嘉靖皇帝自中年以后,崇信道教,一意修仙,侈兴土木,劳民伤财;刚愎自用,喜欢阿谀奉迎,拒绝廷臣劝谏,以致国事日非,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四十四年十月,海瑞愤时政阙失,为维护封建皇朝的久安长治,列举事实,犯颜直谏。上疏严厉抨击嘉靖皇帝,名曰《治安疏》。因该疏主旨为“直言天下第一事,以正君道,明臣职,求万世治安,故又称为《直言天下第一疏》。这就是当时震惊朝野、后人所说的“海瑞骂皇帝”。海瑞一生在政治上影响较大的有两件事,此为其一。该疏谓:

君者,天下臣民万物之主也。惟其为天下臣民万物之主,责任至重,凡民生利瘼一有所不闻,将一有所不得知而行,其任为不称。是故养君之道,宜无不备,而以其责寄臣工,使尽言焉。京工尽言而君道斯称矣。……陛下则锐精未久,妄念牵之而去矣,反刚明而错用之,谓遥兴可得而一意玄修。富有四海,不曰民之膏脂在斯也,而侈兴土木。二十余年不视朝,纲纪弛矣。数行推广事例,名爵滥矣。二王不相见,人以为薄于父子;以猜疑诽谤戮辱臣下,人以为薄于君臣;乐西苑而不返宫,人以为薄于夫妇。天下吏贪将弱,民不聊生,水旱靡时,盗贼滋炽,自陛下登极初年,亦有之而未甚也。今赋役增常,万方则效陛下,破产礼佛日甚,室如悬磬,十余年来极矣。天下因即陛下改元之号,而亿之曰:“嘉靖者,言家家皆净而无财用也。”……一意玄修,是陛下心之惑也,过于苛断,是陛下情之偏也。……君道不正,臣职不明,此天下第一事也。于此不言,更复何言!大臣持禄而外为谀,小臣畏罪而面为顺,陛下诚有不得知而改之行之者,臣每恨焉。是以昧死竭惓惓为陛下一言之。

此疏一出,海瑞“直声震天下。上自九天,下及薄海内外,无不知有海主事也”。海瑞自度此疏呈上,必触怒皇帝,获罪而死。因此买好棺材,告别妻子,遣散僮仆,托人料理后事,毫无惧色,从容赴朝,席櫜待罪,“真是铮铮一汉子”。果然不出海瑞所料,皇帝大为震怒,将该疏掷之于地,命令左右:赶快把海瑞抓起来,不要让他逃跑了。宦官黄锦说:海瑞素有痴名,听说上疏时自知必死,已安排好后事,在朝听候处置。皇帝默然。少顷,复取疏览之,若有所动,遂将其留在宫中者数月。至次年二月,皇帝余怒未消,还是以“骂主毁君,悖道不臣”之罪,下旨逮捕海瑞,杖六十,抛入锦衣卫狱,后转刑部狱。户部司务何以尚疏请释放海瑞,皇帝命锦衣卫杖之百,亦锢之诏狱,昼夜榜讯。

同年十二月,世宗病逝,第三子朱载垕继位,是为穆宗。次年改元隆庆,颁布遗诏,大赦天下,海瑞、何以尚同时获释。海瑞复官户部主事。不久,改为兵部武库司主事。隆庆元年(1567)二月,升为尚宝司丞。海瑞上疏请求归家养母,不予允准。四月,擢大理寺右侍丞。时内阁首辅徐阶与高拱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高拱欲夺徐阶之权,指使门生、广东道试监察御史齐康奏劾徐阶。海瑞上疏支持徐阶,说:徐阶为首相,“天下骎骎然有向治之渐”,而且“不招权,不纳贿”;高拱为人“狡且凶”,才不足任;齐康捏架无影虚词,“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请罢斥高拱,重治齐康。结果九卿科道合疏挽留徐阶,齐康被谪远出,高拱落职回家闲住。为此,高拱心里痛恨海瑞。是年冬,海瑞改调为南京通政司右通政,次年二月初至南京任上。七月,徐阶致仕还乡,次辅李春芳为内阁首辅。隆庆三年春,海瑞迁通政司右通政。六月二十四日,晋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粮储、提督军务,巡抚应天十府,遂离开京师,启程南下,出任江南巡抚。这是海瑞一生在政治上影响较大的另一件事。

巡抚江南,挫抑豪强

应天十府是明代经济、文化最为发达的地方,是明皇朝经济重心之所在,但又是历来素号“繁剧难治”之区。为了巩固明皇朝在江南的统治地位,海瑞遵照朝廷的法令与条例,根据江南的具体特点,并参照他在南平、淳安、兴国的施政经验,慨然以澄清天下自任,竭尽心力,一意挫豪强,抚穷弱,做了不少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的事情。择其大要,有三:

一曰整饬吏治。自明初以来,江南地区不法官吏往往与当地豪绅大户串通一气,贪赃枉法,敲榨勒索,谋财害命,成为地方百姓的一大祸害。据此,海瑞先后颁布《督抚条约》、《续行条约册式》、《考语册式》等,斥黜贪墨,搏击豪强,矫革浮淫,厘正宿弊。具体有:禁迎送、禁请托、禁请客送礼、禁苛派银粮包揽侵欺、禁假公济私、禁苛派差役、禁官吏敷衍塞责、禁私役民壮、禁滥取民财民物、禁差遣人役骚扰乡里、禁官吏奸利侵吞、禁贿赂书吏、正军法、革募兵、定抚按出使车马,等等。严令各府、州、县大小官吏“一体遵奉施行,俱毋违错”。令既下,“郡邑吏凛凛竞饬,若非往日人。赇者则望风解印绶去,权豪势宦,敛手屏息,至移他省避之”。

二曰勒令退田。应天十府州强宗巨室数多,土地高度集中,是造成当地阶级矛盾尖锐的重要原因。嘉靖以来,兼并之风更为盛行,各地乡官豪绅无不采取各种卑劣手段大肆掠夺田产。其中比较普通的一种形式是通过“投献” 侵占农民的土地。由于该地赋繁役重,“每一役出,辄破数大家。以故富者辄籍其产于士大夫,宁以身为佣而输之租,用避大役,名曰投献”。至于其他小民之田产,为奸民籍而献诸势要归其所有者,更是“不知凡几矣”。松江府华亭县,“乡官田宅之多,奴仆之众,小民詈怨而恨,二京十二省无有也”。其余府县亦大都如此。江南乡官的代表人物徐阶家所拥有的二十多万亩(一说四十万亩)土地,有相当一部分就是通过所谓“投献”夺来的。在海瑞巡视各地之时,控告缙绅豪强侵渔白夺小民田产者不计其数,仅松江一地即有“告乡官夺产者几万人”。对此,海瑞十分气愤,为了缓和阶级矛盾,适当调整土地关系,使乡官豪绅“百年后得安静”,维护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他坚决勒令受献者必须如数退还白夺之田,或者允许被献者赎回。对势力最大的徐阶也不例外。此令一下,四方震动。贫苦农民热烈拥护;而豪强缙绅则恨之入骨,谤议纷起,伺机报复。由于官绅势力的反抗和抵制,遂使这项改革半途而废。

三曰兴修水利。江南河流众多,湖泊交错。境内吴淞江水道,尤为“国计所关”,纵贯苏、松两府,穿越吴县、吴江、昆山、青浦、嘉定五县。由于长期失修,淤积不通。屡议疏浚,迄无成效。民有谣曰:“惟是海龙王始得开耳。”河道涸塞为陆,使农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海瑞巡抚江南时,恰遇暴雨不断,吴淞江泛滥成灾,广大农民衣食无着,纷纷背井离乡。海瑞通过民间私访和实地勘量河道,提出用“以工代赈”(即按工给银、救济饥民)的办法,一面赈济救灾,一面修复水利。隆庆四年正月初三日,召集饥民正式动工修吴淞江,至二月二十日告成,全长八十余里。又以三吴入海之道,南止吴淞江,北止白茆河,“若止开吴淞而不开挑白茆,诚为缺事,难免水患”,于二月初九日集众兴工开挑白茆河,至三月底完工。总计救济饥民数十万人,而用银不过五、六万两。且所用钱粮,皆为历年导河夫银、巡抚衙门赃罚银以及部分义捐的“赈济谷”。“不取之民,不捐之官”。官“借饥民之力而故道可通,民借银米之需而荒歉有济,一举两利”。海瑞还劝民在吴淞江旁垦田四十万亩。两河开通,不仅太湖之水直入于海,滨海诸渠皆得以引流灌溉,而且旱涝有备,水患可除。“吴民永赖,乐利无穷。公之开河之功,创三吴所未有也”。就是当地竭力反对海瑞的官绅们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功劳。说:“隆庆四年、五年皆有大水,不至病农,即开吴淞江之力也。非海公肯担当,安得了此一大事哉。”又云:开河费用之省,皆由“海公清白、不妄用,又用法严也”。根除水患,是海瑞在应天巡抚位上最有成效的政绩。

此外,针对江南官户多、优免户多,转嫁赋役十分严重的现象,海瑞在推行“一条鞭法”时,尤其注意均平赋役,制定《钱粮册式》、《均徭册式》,减轻农民负担。同时,认真严治刁讼,平反冤狱。时人评曰:海瑞抚江南九阅月,“而天下财赋之原,肃然一清”。

海瑞巡抚期间实行的虽然只是局部的改革,但已经触犯了江南官绅的利益,因此遭到他们大肆攻击和极力反对,纷纷指责他“第一不知体”、“不识时务”、“不近人情”、“管闲事”,甚至投匿名信,进行威胁。不仅如此,他们还和朝廷内部的一些人上下勾结,“共思逐公自便”,千方百计要把海瑞赶走,以便改变他所实行的政策。

隆庆四年(1570)正月,正当海瑞领导大批饥民破土修浚吴淞江,江南“小民始忻忻有更生之望”的时候,刑科给事中舒化首先发难,上疏指责海瑞在巡抚任上“迂滞不谙事体”,所立条例“非人情”、“出寻常之外”、“创新奇之法”,提出只宜与两京清秩处之,而不可重用。穆宗没有同意,仍“留抚地方如故”。接着吏科给事中、嘉兴人戴凤翔受徐阶指使,劾论海瑞“不谙吏事”,“庇奸民,鱼肉缙绅,沽名乱政”,“不可一日居地方”。海瑞向来以刚为主,挺立于世,对于戴凤翔之流的无耻攻击,他针锋相对上疏辩明,用大量的事实予以驳斥。指出戴凤翔疏中所言,“无一字是臣本心,无一事是臣所行事迹”,纯属“诬妄”,“逞己邪思,点污善类,不为“报国”,而以“行私”。

此时,与海瑞有夙怨的高拱东山再起,以吏部尚书入阁柄政,从而给海瑞的前途蒙上了一层重重的阴影。吏部见到戴凤翔的奏疏以后,以海瑞“志大才疏”为由,罢其应天巡抚的职务。消息传出,江南小民“号泣载道,家绘像祀之”。隆庆四年二月十五日,改为以原官总督南京粮储。当海瑞将赴南京粮储之际,高拱又从中作梗。三月二十五日,穆宗诏令裁革南京粮储都御史,以其事归南京户部侍郎兼管。海瑞被迫上《告养病疏》,明确表示坚持自己的主张,并提出希望,曰:“臣二经论劾,众口呶呶,臣尚执己为是,臣实见得是也”;“臣叨任巡抚,凡所施为,竭尽心力,一皆采访民言,考求成法,民利与兴,民害与除,不可易也。伏愿皇上所敕新任抚臣,勿以臣受谤而轻改臣事”。同时,恳乞“赐臣回籍,永终田里”。上允其请。

四月,海瑞离开南京回琼山老家。他自四十岁跨入仕途,至此十有七年。俸禄所余,仅置居第一区,值一百二十金;租田十亩,其他皆无所增益。其清苦如此,在当时的官僚中是罕见的。

退居林下,关心国事

海瑞罢归山林,但并没有消沉下去,心里依然关心国事。在田里闲居的十多年间,尤以吏治为急。经常为地方府县官员指点政令得失,痛斥贪官污吏,每一次都是“侃侃条陈,毫无忌讳,耻为面谀,罔及其私”。他向琼州分巡道提出清丈土地、平均赋役的方针办法,亲自草拟条例,绘制图样。有一个书吏出于敬慕之心少计海瑞家一亩八分地,他发现后立即予以纠正。上书两广军门,严斥官军无能,以致倭寇猖獗,地方遭残,提出御倭剿倭的策略。隆庆五年,史际升任浙江布政司参政,他先后两次去信详陈地方安危和自己在淳安的施政经验。

隆庆六年五月,穆宗卒。六月,年仅十岁的皇太子朱翊钧继位,是为神宗,次年改元万历。同月,宦官冯保以两宫懿旨将高拱逐出都门,张居正与冯保相结,出任内阁首辅。居正当国,“惮公(即海瑞)刚直”。万历元年(1573)正月十一日,吏科都给事中雒遵上疏推荐海瑞,吏部谓:“海瑞秉忠亮之心,抱骨鲠之节,天下信之。然考其政,多未通方。只宜坐镇雅俗,不当重烦民事”,拒绝起用。

万历元年二月,为京师会试之期。张居正以子托会试总裁、大学士吕调阳,一时物议沸腾。海瑞闻之,立即上书吕调阳,曰:“今年春公当会试天下士,谅公以公道自持,必不以私徇太岳(按:即张居正),太岳亦以公道自守,必不以私干公也。惟公谅之。”时,神宗登极伊始,一再欲起用海瑞。海瑞则因这事得罪了张居正而不得出山。万历五年,张居正以父忧起复,朝廷内外更加议论纷纷,江南宁国人吴仕期出于义愤,暗中用海瑞的名义,拟疏指责张居正父死“夺情”,不遵制回籍守孝,是贪图禄位、不行孝道、不忠不义,并私拟罢张居正、召海瑞为相的圣旨。尔后,吴中好事者又进一步将吴仕期所拟的“奏疏”和“圣旨”合刻刊行,广为传布。江南人见之,信以为真,举手相庆,谓“朝廷以安车征海公相矣”。此事本与海瑞毫无关系,张居正闻之则大为震怒,不但兴大狱,株连无辜,而且特地派御史渡海到琼山探察海瑞的行迹。海瑞居于京城万里之外的深山老林,消息不通,对张居正父死夺情、吴仕期伪造奏疏之事,确实一无所知,他不卑不亢,以实相告。御史没有抓到任何把柄,空手而回。可是,张居正并没有因为无隙可寻,就此罢休,而是凭借手中的权力,百般阻挠,拒不起用海瑞。

任劳任怨,一生清贫

万历十年(1582)六月,张居正逝世,张四维、申时行相继为内阁首辅。万历十三年正月十日,七十二高龄的海瑞,因众望所归,被起复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二月十一日,诏改南京吏部右侍郎,由正四品升为正三品。这时海瑞已经过了七十致仕之年。闻其复起,众人多举手加额,亦有劝其辞退者。海瑞思虑再三,最后在“主上有特达之知,臣子不可无特达之报”的“忠君报国”思想的驱使下,于二月二十八日“欣然离家”,渡海北上,结束了整整十六年的闲居生活。

五月十二日,赶到南京吏部右侍郎任上,因吏部尚书丘橓未曾赴任,由他主持部事。海瑞留心吏治,至老不倦。一上任就以当年的作风,洞察时弊,首先抓住五城兵马司扰民问题,颁布《禁革积弊告示》,严禁侵用里甲,摊派物品,勒索钱银。指出:“以五城之人,当千百官大小用度之害,侵用里甲,朝廷历历明禁。……今后如有部议之外,仍前票扰者,虽小费一分一文不及先日万分之一,亦不姑恕”。万历十四年二月,晋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以“民困火甲,所从来远”,旋禁旋废,令而不行,特制定《夫差册》,均徭役,苏民困。是册,“上考法度,下酌人情”,应存应革,一一明文规定。“有册外取一物一夫者,先执其将票之人,参奏候旨。兵马司暗地奉行,地方总甲私为科派,一同处治”。部院科道官亦要互相监督纠正,不得官官相护。同月,恳乞致仕。又上《一日治安要机疏》,谓:“今日贪墨为奸,毫不可纵。欲使百姓安乐,其于守令务极选,欲督守令先司道,督司道先抚按,而致望部阁大臣,乃归本于君身”。并主张恢复明太祖“枉法八十贯绞之”律令和“剥皮法”等重刑,严惩贪官污吏。

《一日治安要机疏》一出,同样遭到反对派的责难。三月六日,山东道监察御史梅鹍祚上疏曰:海瑞言“今日刑轻,而侈谈高皇帝剥皮囊草之法者。以清平之世,创闻此不祥之语,岂引君当道志于仁者哉”。四月,向以“凌士纳贿”、“贪污狼籍”闻名的南直隶提学御史房寰,采取“以攻为守”、“先发制人”的伎俩,也操着梅鹍祚的腔调,疏劾海瑞“莅官无善状”,主张恢复国初重典是“妄引剥皮囊草之刑,启皇上好杀之心”。七月二十二日,吏部办事进士江南人顾允成、诸寿贤和湖北人彭遵古联名上疏,为海瑞辩诬,认为他是“当朝伟人”,房寰是“不识廉耻二字”的伪君子,并揭露房寰欺君罔上的六大罪行。神宗降旨,一方面责斥房寰所论“不当”,另一方面又严责顾允成等三进士尚未授官便出位言事,“是何事体?好生轻肆!姑各革去冠带,退回原籍。且令各衙门堂上官约束办事进士,不许妄言渎扰”。

海瑞见正义不得伸张,奸贪之徒姑纵不治,振风肃纪毫无希望,遂连续上疏,乞归田里。谓“年七十有四非做官时节,况天下事只如此而已,不去何为”。至万历十五年(1587)九月,疏凡七上,皆不允归。入秋,病情渐重,又不服药。万历十五年十月十六日(1587年11月15日),卒于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任上。享年七十四岁,无子。赠太子少保,谥忠介。

海瑞极力把“忠君”与“爱民”调和、统一起来,由此形成他的矛盾性格,并招致统治阶级中腐败势力的攻击和迫害。他为了“利民”、“裕民”,而“一意约己”、任劳任怨,一生清贫。至死仍“无一语及身后事”。他身为都察院都御史,官秩正二品,可称得上是个有名的大官。然而,作古之时,佥都御史王用汲入视,室中惟有葛帏敝籝,俸金十余两(另说一百五十两),旧袍数件,其清贫苦境,为寒士所不堪。王用汲见状,不禁泣下,率同列捐金治棺。百姓闻之,奔走相告,扶服悲号,罢市数日,哭声震天动地。及“丧出江上,白衣冠送者夹岸,哭而奠者百里不绝,家家绘像祭之”。史家的描写,虽有溢美之词,但大体上是符合实际的。

海瑞的著作,均已辑录在《海瑞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