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孕妈妈将做2-3次B超检查,B超是一种物理检查办法。它利用超声波的物理特性和人体组织结构的声学特点密切结合的原理,对妊娠过程进行检测。在整个怀孕过程中,它是必不可少的检查手段之一。

B超检查的作用

1、监测胎儿生长发育

2、观察胎儿的生理活动

3、测量羊水量

4、了解胎盘情况。

5、发现胎儿畸形。

孕早期:通常不做B超检查,除非特殊情况,孕早期(特别是孕8周前)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危险阶段,所以通常是不做B超检查的。除非出现下列情况:

1、荫道流血及腹痛者,需排除异常妊娠,如宫外孕、葡萄胎、流产;

2、卵巢、子宫有囊肿或肿瘤者,需要B超检查协助诊断,为今后的治疗提供依据;

3、停经时间不清,根据症状、体征难以正确估计孕周者需确定孕周,一般在孕13周检查比较合适。

孕妈妈在哪些情况下应该做B超

1、孕初期有荫道出血,排除是否有宫外孕,是否有先兆流产,是否有葡萄胎。

2、妊娠周数与腹部大小不符时,了解胎儿发育情况,是否有胎停育。

3、了解是否有胎儿畸形,应该在妊娠1 8~20周做。

4、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是否有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多在妊娠中晚期。

5、临产前估算胎儿大小,确定是否能够经荫道分娩。

6、当检查怀疑胎位不正,又不能确定时,通过B超检查帮助诊断。

7、妊娠超过预产期,要通过B超了解胎儿、羊水、胎盘情况。

超声检查对胎儿畸形是有鉴别意义的,如以下几种:

1、神经系统:无脑儿、脑积水、小头畸形、脊柱裂及脑脊膜膨出。

2、消化系统:脐部肠膨出、肠道闭锁及巨结肠等。

3、泌尿系统:肾积水、多囊肾及巨膀胱、尿道梗阻。

4、其他畸形:短肢畸形、连体畸形、先天性心脏病及畸胎病等。

如果没有必要,不要频繁做B超检查,尤其是不要通过B超来鉴别胎儿性别。国家有关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违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