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初中毕业、 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决定以语文考试改革为突破口, 全面推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工作。关于语文中考改革,教育部已于去年4 月下发了《关于中考语文改革 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包括上海市闵行区在内的全国7 个地区作为全国语文中考改革试点单位。各个试 点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门的指导意见,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实践,取得了一定经验,得到了教育部有关部门 的肯定,《人民教育》今年第5期也作了有关报道。

语文考试改革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教育内部和外部的诸多因素。这里仅就考试命题的改革谈 两点认识。

一、命题内容应体现语文教学的主要目标

教学目标是教学评价的基本准则。上海《全日制九年制义务教育语文学科课程标准(试用)》指出:“语 文教学的任务是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传授语文知识,并根据学科自身的特点,对学 生进行思想、品德、审美等教育。”由此可见,语文教学的目标是一个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多元化的复合体,包 括语文知识、语文能力、思想品德、审美情趣、方法习惯等多个组成部分。其中,语文教学的核心任务是培养 学生的语文能力。因此,语文中考命题应该以能力立意而非以知识立意。

教学中,适当传授必要的语文知识无疑是十分必要的,它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和文化素养。但是有 知识不等于就有能力,因为从知识到能力还需要一个转化的过程,需要进行扎实的训练,而能力强则必然具有 宽厚的知识基础。因而,从考查角度讲,就应该着重看他运用知识的能力,就像判断一个木匠的水平如何,要 看他能不能做出既美观又牢固的家具,而不是看他懂得多少做家具的知识。以能力立意既能检测出学生真实的 语文水平,又能引导知识教学走上为能力服务的正途。

由此看来,试题中过多的基础知识的考查,以及阅读理解部分许多非能力题的设置,是造成一些学生语文 “高分低能”的重要原因之一。某些阅读试题,很短的一段阅读材料,意思并不难懂,但可以出十几道题目, 做对一两题同做对全部题目没有实质性区别;有的一篇文章后面七八道题,大多是些跟阅读能力无多大关系的 知识性题,或是些外在于文章实质的细枝末节的问题,全做对了,结果却是连文章写什么还没读懂。这就是以 知识立意,把文章作为考查语文知识的材料,将阅读能力的考查异化为语文知识的考查,是把能力知识化,而 不是把知识能力化。这就难怪许多具有很强语文能力的学者、作家,因为不熟悉语文教学的那套“概念”“术 语”,闹出语文考试不及格的笑话。

以能力立意,就基础知识的考查来说,就是要强调实用。基础知识的教学要做到“精要、好懂、有用”, 不片面追求知识的全面系统,强调运用。而基础知识的考查,更应该强调实用性,不应纠缠于名词、术语、概 念,尽量避免孤立地、静止地检测知识的识记和辨析,而应结合具体语境从阅读理解角度考查,以及通过写作 考查知识的运用。同时,要精减内容,降低权重,减轻负担,在检测知识中考查能力。

阅读能力的考查,要突出对阅读材料的整体理解。整体理解是阅读的规律。考查应着眼于整体,向全面理 解、整体把握方面侧重。即依据文章的特点,抓住文章的主旨、思路、篇章结构及表现方法这些全局性的问题 设计题目;即使咬文嚼字,也要不离段篇,争取“牵一词(句)而动全身”。不能死扣片言只语,设计些零零 碎碎的枝节问题,任意肢解文章,造成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否则,不仅难以有效地检测实际的语文能力,而 且对教学将会产生误导。

要加强语文综合能力的考查。语文水平的主要标志是看语文综合能力的高低。作文,是语文综合能力的集 中反映,既体现了一个人的认识水平和思维能力,又体现了语文知识的运用能力和阅读水平的高低,最能代表 一个人的语文水平,因而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作文教学和作文考查。据介绍,1986年,当时的苏联高考工作方 面,采取了一个大的举措:由过去文理分科考多门,改为所有考生只考三门。第一门是所有考生必考;第二门 是分类别考;第三门是分专业考。第一门所有考生都必须考的是什么?出人意料的是作文。当时的苏联教育部 长在回答记者问的时候说:作文不仅能代表语文能力,而且也反映人的综合能力。原苏联的这一改革举措,与 我们“文革”前语文高考只考一篇作文的思路不谋而合,是很令人深思的。因此,我认为语文考查,无论高考 还是中考,都应逐步加大作文考查的力度。至于作文评分误差的控制,是可以想办法逐步完善的。闵行区根据 教育部的指导意见,已于去年在中考作文阅卷中采用三人独立评分,并引进计算机进行评分质量监控,较好地 解决了中考“中考一篇作文”的评分难题。

二。试题形式应符合语文学科的特点

语文考试该不该用标准化试题,人们的意见不一。赞成者认为标准化试题有许多优点,如客观性强,知识 覆盖面大,易于评分操作,很适合大规模的考试。全国语文高考选择题至今仍占较大比分。反对者则认为标准 化试题有明显不足,认为这种题型只适合考查求同思维,不适合考查求异思维;只能考查思维的结果,不能考 查思维的过程;经常运用符合标记代替操作,很难反映语言的实际运用能力。

其实,两种意见都不无道理。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皆有利弊,关键在于要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 。某种做法如果利大于弊,就该积极采用;弊大于利,就该摒弃。选择题是否该用,判断的标准应该看它是否 符合学科特点,是否有利于有效检测实际能力,以及能否对教学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至于操作上的困难,并 不是判断的主要依据,因噎废食是不足取的。

关于这一点,教育部关于语文中考的意见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客观题的题量”。这是符合语文学科特 点的,是正确的导向。我认为,选择题尽管有某些优点,但仅是操作上的,它的缺陷和弊病远远大于它的优点 。首先,它不能从本质上最大限度地检测语文能力,即不能有效地反映正确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从理 解角度看,选择题的选项给出了思维的结果,它就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提示了思维的方向和过程。也就是说,考 生即使选出了正确的答案,也不以说明是他正确思维的结果。从运用角度看,选择题更有致命的弱点,那就是 看不出考生运用语言文字的表述能力。换句话说,如果改用简答题之类的文字表述题,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就 会看得一清二楚。有人或许会说,选择题在检测基础知识方面还是有效的吧。其实也未必。举个简单的例子, 读拼音写汉字,用选择题的题型,检测出的只是认读能力,不能检测出他是否真正会写。如改为填空,他就可 能写错。所以,即使是考查基础知识,其功能也是很有限的。然而目前,许多省市和地区的语文中考,不仅用 大量选择题考基础知识,削弱了阅读和写作能力考查的力度,在阅读理解部分也采用选择题型,这是难以实现 考试的检测功能的。

其次,大量采用选择题,对教学的导向是不利的。有考试就必然有应试。这样考,平时就会这样练。我们 常常看到,许多学生不是把精力放在多读多写和体验感悟上,而是把时间大量花费在打钩画圈,学生负担有增 无减。加上选择题的编制要求很高,难度很大,而目前大多数的选择题的编制水平较低,猜谜式、游戏式的现 象很普遍。学生对这类题目实在难以把握,大量时间花在了对那些似是而非的答案的推敲上,长此以往,真正 的阅读训练得不到加强,语言表述能力就越来越差。而这类非此即彼的操练被反复强化,就会逐渐内化为他的 思维方式,导致思维的单一化和机械化,个性和创造力得不到发挥。

本来,作为一种题型,本身无所谓好坏。标准化题型或许适合其他某些学科,但对语文学科实为弊多利少 。尤其是语文学科,语言文字的模糊性、多义性及以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为核心的教学目标,决定了语文考查 更适合用简答、作文这类以文字表述形式为特征的题型。有关资料表明,标准化考试的方法是1985年从香港引 进的,而香港1986年就停止了标准化考试。前苏联从1986年起也废除了标准化考试。这一现象,对我们应该是 有所启示的。

语文中考改革虽不像高考那样牵涉面广,所起的影响大,但它承担着为一个地区九年制义务教育进行质量 检测和人才选拔的重任。同时,由于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视升学考试为平时教学的“指挥棒”,考试的导向 作用客观存在。因此,如何充分发挥语文中考的选拔功能和积极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推进语文学科的素质教育 ,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