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实行上下班制,教职工应按照上下班,并在上班时间内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2、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教职工因事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获准后方可离校。

4、教职工因病请假持就诊医院医疗证明和请假报告办理请假手续。

5、不得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未获准而擅自离校。

6、办公时间内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7、小预备铃响后,教师应离开办公室到班准备上课,上课铃响应按时上课,不得拖延。上课时教师不得中途离开课堂另做他事。

8、早读、写字堂语文老师应坐班督促学生读书写字。

9、积极关心参加学校的中心工作,突击性工作,并能较好地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