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家长“望子成龙”心切,花很多精力注意孩子的智力培养,而不注重孩子品德、意志、毅力、劳动习惯、生活能力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事实证明,在人才的形成过程中,非智力因素起着重要作用。意大利作家但丁说过:“道德通常能填补智慧的缺陷,而智慧却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缺陷。”所以家庭教育的重点应将思想品德和良好的个性培养放在首位,先教育孩子如何做人。一个孩子在学习上的缺陷不一定影响他的一生,而品德和人格上的缺陷可能贻害他一辈子。很难设想,一个胸无大志,狭隘自私,自由散漫,缺乏克服困难勇气的人学习成绩会好,将来会有大的作为。因此,家长在加强孩子智力培养的时候,一定不能放松思想品德的培养,要关心孩子的全面成长,教育孩子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健体,学会审美。

 家规在先

 对于清代学者朱伯庐先生的《治家格言》,许多人并不陌生,有人还能背诵其中的重要文句:“黎明即起,洒扫庭院,要内外整洁。即昏便睡,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宜未雨而绸缪,毋渴而掘井。自奉必须俭约,宴客切勿留连……居身务期质朴,教子要有义方。莫贪意外之财,勿饮过量之酒……见富贵而生谄容,最可耻;遇贫穷而生骄态者,贱莫甚……善欲人见,不是真善;恶恐人知,便是大恶……”《治家格言》出自封建时代的封建文人笔下,肯定有糟粕存在,但不管可借鉴之处。特别是这种“家有家规”的意识,在今天仍是非常需要的。
 
 现在一些年轻的家长,受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缺少家规意识,在家庭生活中,明显的缺少规矩的约束,这不但对家庭建设不利,对孩子的成长也没有好处。

 家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全家人的,是家庭“公约”,人人都应该遵守,朱伯庐的《治家格言》就属于这一类。另一类是针对孩子的,是家长用守则的形式来约束儿女的行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针对孩子的家规要适合孩子的年龄特点,不能成人化。对任何家庭来说,这种家规都是需要的。没有“公约”式的家规,针对孩子的家规就难以执行,因为孩子会觉得不公平。笔者在年轻的时候,制定过这样的“公约”式家规:“每天要有充实的生活内容,人人抓紧时间学习,文体活动不误;凡事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结果。”对于孩子,在学龄前和学龄初期,曾经有“顺口溜”式的家规:“不动火,不动电;不串门,不出院;不在床上乱打闹,按时睡觉和吃饭。学写字,学画画儿;跳跳绳,搞锻炼。人人都夸好孩子,爸爸妈妈更喜欢。”用毛笔抄好,贴在墙上,让两个孩子背下来,照着去做。今天看来,这些家规虽有缺点,但总的来说促进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订家规没有什么固定的模式,主要原则是从实际出发,简明扼要,持之以恒。针对孩子的家规,不能多少年一贯制,要随孩子的成长增减内容。一旦有了家规,家长要带头遵守。共同遵守家规会形成好的家风,持久不衰,对全家人的发展都有利。
 
 还有一个优秀家长,从孩子一出生,就订下了四项重要的家规:一是教育孩子从小抓起,持之以恒;二是高度重视培养孩子的责任感;三是在家庭里讲民主,家长处处在身作则;四是高度重视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四项家规在教育孩子过程中,坚持不懈,不但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习惯,而且使孩子勤奋学习。孩子高中毕业后,考上了重点大学。

 家长为孩子制定“家规”,起码应注意以下四点:

 首先,重视全面素质的提高,不要只订有关学习的内容。不论是针对全家的,还是针对孩子的,都应有全面考虑。

 其次,对学龄期的孩子,要突出品德教育和良好习惯的培养。品德和习惯是孩子全面发展的导向和动力。“成人”是成才的基础和保证。

 第三,家规要合乎情理,既不能高不可攀,也不能松得没有奔头,要在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度”上。

 第四,要有落实家规的措施。家规是约束的人,是否能约束住,要具体措施。比如,落实文字,人人熟记;定期评价,表扬批评;家长示范,带头自检;互相监督,发扬民主;有人违规,适度惩罚;记家庭日记、不断总结等都是可行的方法。成功的家庭都有家规,成功的家庭教育也都有家规,这是无数事实证明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