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生命来自于父母。因此,要使所生孩子健全良好,在受孕时夫妻双方的身体条件必须是良好的,不能有明显不适,特别是不能有肝炎、结核、肾炎、尿道感染、前列腺炎等疾病。

在受孕前,要求男性在近期内,未应用激素治疗,未接触大量的放射线及有毒化学物质,未接受抗癌药物的治疗,不能大量饮酒,各种生理功能要处在良好状态。

女性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求在受孕前生殖系统要完全健康,没有慢性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及腹腔的其它炎症,如慢性阑尾炎、慢性肠炎等。

如有上述疾病,应在彻底治愈以后再受孕。如果曾有过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最好待6个月以后,身体完全恢复健康时再受孕。如果曾放置节育环,则需要在取环3—4个月后再受孕。此外,孕前月经周期必须是正常的,没有痛经等月经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