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序》曰:魏文侯见箕季,墙坏不筑,问其故,曰:"不时也!"又进瓠羹。文侯曰:"墙坏不筑。教我无夺民农功;饴我瓠羹,教我无多敛百姓。"

王充《论衡》曰:干将之刃未磨,瓜瓠不能伤。

又曰:妇人疏孕者子活,乳数者子死。譬苦瓠,华多实少也。

《风俗通》曰:烧穰杀瓠。俗说家人烧黍穰,则使田中瓠枯死也。

《水经》曰:今豫州汝南郡城西北,汝水左出,西北流,又屈而东转,又西南会汝,形若垂瓠,耆老云:"城取名焉。"

《太康地志》曰:朱崖儋耳无水,惟种大瓠,藤断,其汁用之亦足。

《岭南异物志》曰:儋崖种瓠,成实,率皆石馀。

壶卢

《蜀志》曰:张裔,字君嗣,如瓠壶,外泽而内粗。

《三国典略》曰:齐武成帝皇后胡氏,安定人,魏中书令、兖州刺史延之女也。母卢氏,怀孕延之初,有胡僧来,诣门曰:"杆宅瓠卢中有月!"

崔豹《古今注》曰:匏,壶卢也。壶卢,瓠之无柄者。匏有柄者,悬匏。可作笙,曲沃者尤善。秋乃可用,则漆其里。

又曰:瓢,瓠也。其总曰匏,瓠其别名。

《世说》曰:陆士衡初入洛,谘张公所宜,曰:"诣刘道贞,是其一。"既往,刘尚哀制中,性嗜酒,礼毕,初无他言,惟问:"东吴有长柄壶芦,卿得种来否?"陆兄弟殊失望,乃甚悔去。

《广五行记》曰:西域夷国有石骆驼,腹下出水。以金铁器取,便即漏下;惟匏卢盛之则不漏。饮之,令人体滑香净。其国神秘,不可数遇。

《岭表录异》曰:葫卢笙:交趾人多取无柄之瓠,割而为笙,上安十三簧。吹之音韵清响,雅合律吕。

《尔雅》曰:蔷,虞蓼。(虞蓼,泽蓼也。)

《诗》曰:闵予小子,未堪家多难,予又集于蓼。(言辛苦也。)

《礼》曰:脍,秋用蓼。鹑羹、鸡羹、鴽酿之蓼。(酿谓切杂之也。)

《吴越春秋》曰:越王欲复怨,非一旦也。苦思勤心,夜以接日,卧则以蓼。

《刘向别传》曰:尹都尉书有《种蓼》篇。

《魏子》曰:君以臣为本,以民为根。犹室与柱梁相持也,梁不强则上下俱亡。故蓼虫,在蓼则生,在芥则死,非蓼仁而芥贼也,本不可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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