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研究表明:我国儿童形成自我评价能力的年龄为3至4岁之间。4岁的孩子开始有一定的自我评价能力,能够根据一定的行为规则来评价自己。5、6岁的儿童绝大多数已经能够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是自我意识的核心,它对于儿童道德品质的形成、道德行为的培养是极为重要的。家长应当为孩子创设自我评价的情境,促进孩子自我评价能力的发展。孩子的自我评价能力最初是根据成人对他的评价而形成的。

也就是要帮助孩子建立积极的自我形象。自我观念是孩子对自身能力和自我价值的认识和体验。具有积极的自我观念的孩子,自信心和独立性强,认为自己有能力办好各种事情,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对个人都有价值,

也容易受到家长和他人的欢迎和好评。孩子的自我观念,实际上反映了他对自己过去的总结和对将来的预见。 因此,家长对孩子的评价应当比孩子的实际情况略高一点,使孩子经过努力可以达到,这样有利于培养孩子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使孩子能够用积极的、向上的要求来评价自己。另外,家长要努力安排一些孩子经过努力能够取得成功的活动。成功的次数越多,孩子对自己成功方面的评价越高;成功的范围越广,孩子对自己的全面评价也就越高。这样有利于培养孩子自信、自我接受、勤奋、乐观的个性,使自我意识中积极的成分占主导地位,从而促使孩子获得更多、更大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