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教育部综合各方建议和相关研究成果,整合了2000年的《基础阶段课程指导》(Curricululn guidance for the foundation stage),2002年的《O~3岁之重要》(Birth to three matters),以及2003年的《8岁以下儿童幼托标准》(National standards for under 8s daycare and childminding)等重要方案,还配合自1998年起实行的《确保起步》(Sure start)计划,以2006年的《儿童保育法》(childcare act2006)为法律依据,形成了EYFS幼儿教育方案,以此促进O~5岁学前儿童保教水平,促进幼儿发展,为幼儿未来学习和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EYFS实施对象包括公私立学前预备班和托儿班,日托机构,儿童保育员(childminders,这是以个体家庭为工作场所并符合相关标准规定而提供照顾幼儿服务的个人),游戏团体(playgroups),放学后和课前早餐托管(aider school and breakfast clubs),假日游戏方案(holiday play schemes)以及儿童中心(children's centres),不包含母亲和学步儿团体(mother and toddler groups),保姆(nannies)以及短期或者临时性托管如育儿所(creches)等。

《幼儿基础阶段实施纲要》(statutory framework for the early years foundation stage)是EYFS方案投入实施的主要指导文件,其内容整合了幼儿教育与照顾托管,整体规划了O~5岁幼儿学习和发展标准,详细列出了6大学习与发展领域(人格、社会和情绪发展;沟通、语言和读写;解决问题、理解和算数;知识与对周围世界的认知;身体发展;创造力发展)下的69项学习目标,并配合学习目标内容,制定出13个幼儿学习和发展评价表,教师以此评价标准来了解幼儿的发展状况,并适时给予幼儿协助,为幼儿未来学习做好充足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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