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在促进体面劳动的框架下为应对劳动世界艾滋病的流行提供一套指南。指南包括下列几个主要行动领域:

(a)预防艾滋病;

(b)处理和减轻艾滋病对劳动世界所带来的影响;

(c)关怀和支持感染艾滋病病毒、患艾滋病及受其影响的工人;

(d)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的歧视和偏见。

2.应用

这本准则应用于:

(a)在企业、社区、区域、部门、国家和国际层面上建立具体对策;

(b)促进政府、雇主、工人及他们的代表、职业卫生工作者、艾 滋病方面的专家和所有利益相关者(可能包括社区和非 政府的组织)之间对话、磋商、谈判以及所有形式的合作;

(c)与社会伙伴磋商下列实施本准则的各项内容:

-国家法律、政策和行动方案,

-工作场所/企业协议,

-工作场所政策和行动计划。

3.本准则的适用范围和使用的术语

3.1 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

(a)在公立和私营部门工作的所有雇主和工人(包括申请工作者);

(b)工作的所有方面,正规的和非正规的。

3.2 准则中使用的术语

hiv:_人类免疫缺陷病毒,一种破坏人体免疫系统最终导致艾滋病的病毒。

受影响的人:指由于受艾滋病流行的影响使个人生活发生改变的人。

艾滋病: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一组医学症状,常见的是机会性感染和肿瘤,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治愈办法。

歧视:本准则中歧视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958年 (第111号)》中给出的定义相一致,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状态。它还包括对怀疑感染艾滋病病毒工人的歧视,包括以性取向为借口的歧视。

残疾人:本准则中残疾人与《(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1983年(第159号)》中给出的定义相一致,指由于生理或心理上的损害导致获得和保留一份合适的工作及获得提升的机会明显减少的个人。

雇主:根据国家法律和惯例,按照规定双方权利和责任的书面或口头就业合同雇佣工人的个人或组织。政府,公共当局,私有企业和个人,均可以成为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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