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楼子》曰:齐东昏以锦石为殿内,开千门万户。又有和香,香菩拮馥,闻之使人欢悦,生诸雅态,兼令睡眠。

又曰:昔玉池国有民,婿面奇丑,妇国色,鼻齆,婿乃求媚此妇,终不肯回顾。遂往西,市无价名香而熏之,还入其室。妇既齆矣,岂分香臭哉?

《吕氏春秋》曰:怀腐而欲香,入水而恶濡。

《汉武故事》曰:上作柏梁台,悉以香柏,香闻数十里也。

《汉官典职》曰:尚书郎,怀香握兰。

《神仙传》曰:淮南王为八公张锦绮之帐,燔百和之香。

《佛图澄传》曰:澄以钵盛水,烧香咒之,须臾生青莲花。

《林邑记》曰:朱吾以南,有文狼。野人居无室宅,依树止宿。食生肉,彩香为业,与人交市,若上皇之民矣。

《邺中记》曰:石虎作流苏帐,顶安金莲花,花中悬金薄织成綩(音苑。)囊,囊受三升,以盛香注。帐之四面上十二香囊,彩色亦同。

竺法《登罗山疏》曰:越王捣薰陆香。

《扶南传》曰:顿逊国,人恒以香花事天神。香有多种:区拨叶逆花、途致各逐花、摩夷花,冬夏不圣,日载数十车於市卖之,燥乃益香。亦可为粉,以傅身体。

《述征记》曰:北芒有张母墓,旧说是王氏妻,葬有年载,后开墓而香火犹燃。

《世贽记》曰:汉武时,长安大疫,人死日以百数。帝乃试取月氏国神香,烧之于城内,死未满三日者活,芳气经三月不歇。帝始信神物也,乃秘录馀香。

郭子横《洞冥记》曰:汉武帝於招仙阁烧靡离之香,屑如粟,一粒香气,三月不歇。

又曰:跋途阇者,胡人也,剪发裸形,不食穀,惟饮清水,食都夷香,如枣核。食一斤,则历月不饥。以一粒如粟大投清死晷,俄而满大盂也。

《博物志》曰:西域使献香。汉制:献香不满斤,不得受。西使临去,又发香器如大豆者,试着宫门,香气闻长安四面数十里中,经日乃歇。

《搜神记》曰:渤海史良,好一女子,许嫁而未果。良怒,杀之。后梦见曰:"还君物。"觉而得昔所与香缨、金钗之属。

又曰:初,钩弋夫人有罪以谴死,殡尸不臭而香。

上一页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