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为公元1176年(宋孝宗淳熙三年)作者任江西提点刑狱,驻节赣州、途经造口时所作。关于此词之发端,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中有几句话非常重要。《鹤林玉露·辛幼安词》条云:“盖南渡之初,虏人追隆祐太后御舟至造口,不及而还。幼安自此起兴。”《宋史》高宗纪及后妃传载:1129年(建炎三年)八月 ,“会防秋迫,命刘宁止制置江浙,卫太后往洪州 ,腾康、刘珏权知三省枢密院事从行。闰八月,高宗亦离建康(今南京市)赴浙西。时金兵分两路大举南侵,十月,西路金兵自黄州(今湖北黄冈)渡江,直奔洪州追隆祐太后。“康、珏奉太后行次吉州,金人追急,太后乘舟夜行。”《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载:“质明,至太和县(去吉州八十里。《太和县志》),又进至万安县(去太和一百里。《万安县志》),兵卫不满百人,滕康、刘珏皆窜山谷中。金人追至太和县,太后乃自万安县至皂口,舍舟而陆,遂幸虔州(去万安凡二百四十里。《赣州府志》)。” 《宋史·后妃传》:“太后及潘妃以农夫肩舆而行。”《宋史·胡铨传 》:“铨募乡兵助官军捍御金兵 ,太后得脱幸虔。”史书所记金兵追至太和,与罗氏所记追至造口稍有不合。但罗氏为南宋庐陵人,又曾任江西抚州军事推官,其所记信实与否,尚不妨存疑。况且金兵既至太和,其前锋追至南一百六十里之造口,也未始无此可能。无论金兵是否追至造口,隆祐太后被追至造口时情势危急,以致舍舟以农夫肩舆而行,此是铁案,史无异辞。尤要者,应知隆祐其人并建炎年间形势。当公元1127年(北宋靖康二年)金兵入汴掳徽钦二宗北去,北宋灭亡之际,隆祐以废后幸免,垂帘听政,迎立康王,是为高宗。有人请立皇太子,隆祐拒之。《宋史·后妃传》记其言曰:“今强敌在外,我以妇人抱三岁小儿听政,将何以令天下?”其告天下手诏曰:“虽举族有北辕之恤,而敷天同左袒之心。”又曰:“汉家之厄十世,宜光武之中兴;献公之子九人,唯重耳之独在。”《鹤林玉露·建炎登极》条云:“事词的切,读之感动,盖中兴之一助也 。”陈寅恪《论再生缘》亦谓:“维系人心,抵御外侮”,“所以为当时及后世所传诵。”故史称隆祐:“国有事变,必此人当之 。”建炎三年,西路金兵穷追隆祐,东路金兵则渡江陷建康、临安,高宗被迫浮舟海上。此诚南宋政权出存亡危急之秋。故当作者身临造口,怀想隆祐被追至此, “因此感兴 ”,题词于壁,实情理之所必然。罗氏所记大体可信,词题六字即为本证。

公元1175至1176年(淳熙二、三年)间,辛弃疾任江西提点刑狱,经常巡回往复于湖南、江西等地。来到造口,俯瞰不舍昼夜流逝而去的江水,词人的思绪也似这江水般波澜起伏,绵延不绝,于是写下了这首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