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有个基本规律,但也不必永远一成不变。

有规律,便于遵守,也会产生某种惯性的力量,养成某时某刻一定干什么事的习惯。这是按计划练琴的好处。

但一种计划不一定长期适用,在主客观环境、条件有了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而且,总是日复一日地死守一个规矩,也会产生出疲劳、厌倦感,这时就该调整固定已久的计划。

比如每天练几次,每次练多久,应当大体固定下来,但也应当允许例外:这次多一点点,下次少一点点;或平时先写文化课作业,这次先练琴。只要能保证每天练琴应有的平均量,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即可。

再如,练习内容的顺序,一般是手指练习类、音阶琶音类、练习曲类、复调类、奏鸣曲类、其他乐曲类。但也不妨偶尔全部或部分地颠倒一下顺序,也许会意外地带来新鲜感。

总之应当在基本的格局中允许局部的改动,在不变的因素中保留可变的成份。尤其对于小孩,既不能全靠自发,也不能勉强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