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孕妇对于产前检查不太重视。有的初诊确定妊娠后就不再按时检查;有的怀孕到五六个月才去医院第二次检查,直到临产再进医院;有的甚至挨到足月时才去医院检查;还有的干脆不作产前检查。这些做法都是不对的,不利于孕妇的身体健康,更不利于对胎儿的监测。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妇女怀孕后整个妊娠期都应按时进行详细而系统的产前检查。

它的好处是:

(1)通过全面的健康的检查,可以纠正孕妇身体的某些缺陷,如果发现孕妇有疾患不宜继续妊娠,或者发现胎儿有明显遗传性疾病时,可以及早终止妊娠。

(2)经常定期检查,可了解胎儿发育和母体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及早治疗。

(3)通过孕期生理卫生、生活及营养指导,可加强孕妇及胎儿的健康保护,有利于整个孕产期的顺利度过。

(4)通过全面系统的观察,可决定分娩时的处理方针,保证分娩安全。

(5)通过产前检查,医生可向孕妇说明产前产后应注意事项,打消不泌要的顾虑,教会孕妇分娩时应如何与医务人员配合,顺利分娩。

产前检查的时间可根据医生要求和具体情况而定,孕妇应按时到医院去受检。通常从确诊怀孕开始,初期,每个月检查一次,遇有异常情况如出血、腰酸、肚子痛时,就应随时就诊;妊娠7个月后,间隔的时间要短些,每两个星期检查一次;从怀孕8个月起,要特别注意胎位正不正,血压高不高,有无浮肿、蛋白尿等;最后一个月,还要查得勤些,每星期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应随时检查,不受规定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