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办法》和《广州市201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经市招生考试工作会议审定和市法制办审查同意,昨日正式发布并开始实施。今年3月,这两个文件曾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对比征求意见稿,记者发现,正式实施的两个文件有不少变化,除了规定4月下旬公布招生计划和登录网站报名外,还增加了对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规定,并规定市属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再开办托班。

变化一 小区配套公办园首先满足业主

《广州市201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增加了对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规定。

按照《工作意见》,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2013年70%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电脑随机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分配。若70%的比例无法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则剩余的学位需继续招收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直至100%;若小区业主子女超过招生总名额,则在小区业主子女中通过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招录,具体办法由各区(县级市)制定。

变化二 市属公办园原则上不再办托班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办法》对招生对象也有新的规定。市属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要求达到3周岁(以2013年为例,即2009年9月1日及之后,2010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后续年份依此类推)的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幼儿。

《工作办法》明确:“市属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再开办托班。”这一款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没有。据悉,此前广州多家市属公办幼儿园有招收“小小班”或称 “豆豆班”,招收三岁以下的幼儿入读,主要用来满足机关工作人员子女的需求。记者昨日打听到,广州市委机关幼儿园、广州市一幼已经明确今年不招收“豆豆班”。

此外,《工作办法》规定,广州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的招生名额在满足本局直属单位民警员工子女入园需求后,剩余学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在电脑派位报名前已被市公安局机关幼儿园和性质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市属公办幼儿园确认录取的幼儿,不得再参加其他市属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报名。

变化三 2016年不少于九成学位对外招

对外招生的比例,也较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有些许变化。征求意见稿规定,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市属机关办园2013年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招生的比例为70%,2014年为80%,2015年为85%,2016年为90%。

《广州市201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规定,公办幼儿园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其中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市属机关办园2013年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招生的比例为70%,2014年为80%,以后逐步增加直至 2016年不低于90%。

变化四 4月下旬开始报名

《广州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属公办幼儿园将当年招生总人数、电脑派位招生比例和人数、可提供的宿位数等,由市招考办于4月上旬在广州招考网(www.gzzk.cn,下同)对外公布。4月下旬,符合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招考网,填写基本信息和入园志愿进行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