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家把父母的管教方式分为下面四种类型:

一、诉诸权力(powerassertion)型态一:处罚,尤其是体罚。

二、诉诸权力型态二:以奖赏改变幼儿行为。

三、爱的撤回(lovewithdrawal):拒绝、孤立幼儿。

四、诱导(inductivereasoning):用说理去改变幼儿行为。

以柔性权力、刚性权力的理论,我们可以判断出第一到第三类型都是属于刚性权力的展现,而第四类型(诱导)则落入柔性权力的范畴。根据心理学家的看法,如果过度使用第一种到第三种管教方式,会导致一些不良后果如下:

严惩的陷阱

处罚,尤其是体罚容易让孩子学到攻击性行为可以助其达成愿望,因为父母就是用这样的方法去制止他的行为。孩子容易有暴力倾向或者是独断、不纳众议的特质,以后遇到问题会照父母对待他的方式去解决,对未来成就有负面影响。同时这也让孩子对父母产生了怨怼,亲子关系受到影响。孩子也比较会隐瞒自己做的事,甚至是靠撒谎来躲避父母的惩罚,断绝了教导孩子如何解决问题的契机。

杰。唐纳。华特士(J.DonaldWalters)在《生命教育》一书提到:任意的使用‘棍子’,同样会损伤一个孩子天性中最美好的一面:信任感。就我的看法,这样的损伤甚至糟过放纵孩子、让他随心所欲沉浸在自己的任性中。因为很快的,孩子就会发现这个世界对他的任性无动于衷。生命中一旦失去了信任感,孩子长大后便可能愤世嫉俗。有能力信任以及能信任爱的力量的人,比经由惩罚锻炼出来的人,更能好好处理人生的挫折困顿。

当然,这并不是说父母完全不能惩罚孩子。如果孩子欺负弟妹,要先了解为什么。先以劝说方式改变孩子,有效的话就不需要惩罚。如果孩子只是希望父母多注意他,这也是可以沟通的。可是如果孩子抱着不良动机并且一意孤行,父母可事先告知游戏规则(再打弟妹你就一个礼拜不能看卡通),待下次再犯时方惩罚之。换句话说,能够了解原因对症下药为上策,其次是制定规则让孩子有心理准备,最不好的是没有预先告知孩子这是错误行为就直接处罚。

惩罚孩子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不要对孩子涉及人身攻击,要让孩子知道你惩罚他(比如说面壁思过或者是不能看卡通)并不代表你不爱他,你是针对他的不当动机及行为暂时性剥夺他部分享乐。这样孩子才会知道如何改变自己,不至于误解父母是针对他这个人发怒,导致幼小心理受到伤害。

我认识一个家长,小时候无意间打翻豆浆,母亲为此大发雷霆,他觉得很无辜,因为他不是故意的,而且已经道歉了。他就自己的切身经验发展出一套理论:我惩罚孩子,是因为他动机不良,而非他犯错的行为,这样孩子才会矫正自己人格中不好的部分,成为正直的人。幼小心理也才不会受到伤害。这样的论点也很值得提供给大家参考。不要随意惩罚孩子过失的行为,相反的,我们要去了解孩子的动机,再做是否需要惩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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