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凡是给孕妇或胎儿带来不良影响的疾病在未治愈前都不能怀孕。否则,在患病期间怀孕,会使病情加重,并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严重的会因怀孕、分娩造成生命危险。对于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高血压病、肝脏病、肾脏病、糖尿病、结核病、骨质软化症、恶性肿瘤、严重贫血、精神病以及身体比较虚弱的妇女,均必须坚持避孕,等到疾病治愈后,身体恢复了健康,再考虑怀孕。

 另外,第一胎患了葡萄胎,经刮宫治愈后,也要坚持避孕2年;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的人也不宜生育,以免影响下一代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