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是培养还是尊重?能力是发现还是培养?这两个问题一直是家庭教育中争论的焦点。

    发现孩子的长处,尊重孩子的兴趣,看起来是一个非常符合儿童心理的教育观点,但实际上,持这种观点的人对儿童早期发展存在着极大的误区。

    误区一

    对孩子兴趣和能力的理解,存在着天赋决定的思想,认为孩子的兴趣主要是个体的特质,只能尊重。

    误区二

    对孩子长处的理解,往往主观色彩浓厚,直接把某些自己理解的“长处”和特长、专长联系在一起。

    实际上,孩子是一个处于持续发展中的“天才”。在他们身上孕育着各种能力的胚芽,存在着各种兴趣的火种。是催生孩子能力的胚芽,还是夭折它们,往往取绝于父母的儿童观。

    孩子对某方面产生兴趣,往往是一种不为父母所知的正强化、一种成功体验所引导,相反,孩子对某些方面没有兴趣,往往是一种不为父母所知的负强化、一种挫折体验所导致。兴趣是培养的,父母的任务不仅仅是去尊重已存在的兴趣,更重要的是培养孩子的各种兴趣。让孩子体验成功,让孩子感受赏识,让孩子发现乐趣,是培养兴趣的要旨。反之,过度强制、过高要求、反复体验失败则是导致兴趣泯灭的“头号天敌”。

    兴趣是能力发展的最根本的动力,孩子各种基本能力的发展具有极大的潜力,无论是运动、言语,还是绘画、音乐。孩子的各种能力可以全面发展,孩子的长处或短处往往是环境与教育的结果,父母最要紧的不是发现长处去培养特长,而是重视发展的各个方面,及时挽回可能已被“破坏”的能力胚芽,促使孩子全面高质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