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沉睡中醒来。还没睁眼,我就意识到自己已经醒来。还是很倦,正想重新入睡,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用手朝下一摸,不是我的席梦思床,而是长着小草的潮润的泥地。我猛地睁开眼,看见一小块灰色的天空,还有一只鸟,一只飞来飞去的乌鸦。

咦,好像不应该是这昏暗的树林和乌鸦啊,我坐了起来,我应该在我应该在的地方……但我应该在什么地方,我怎么会穿着我最好的西装像个游击队员似的躺在这里,我想不起来了。

这树林不算大,是狭长的一片,林边是幽静的小道。但这幽静立刻被一种巨大的噪声破坏了我看见一架喷气客机离地而起,射向天空。

飞机?这是机场?对了,我由此想起:我要坐飞机前往T国,去参加国际剃须刀行业年会。我是几点钟离开寓所的?是下午三点二十六分,没错,我看过表。我招手让一辆出租车停下。这车是黄色的,土豆的那种黄色。甚至我还记得汽车前窗挂着的小玩物,是个门牙大得可笑的兔子。按照一般速度,出租车四点以前就能驶达机场……可是,奇怪,我竟怎么也记不起我来到机场前的全部情景了,甚至我究竟有没有登上那辆黄得像土豆的出租车,也难以断定了。现在是……我看看表:五点十八分。“哟!”我跳了起来,我想起我坐的飞机应该五点十七分起飞,对,正是我刚才看见的那一架!

天哪,天哪。由此想到我的机票、护照,装着机票、护照和剃须刀样品的旅行皮箱,都到哪里去了?我开始向周围寻找,可一下子便被吓得目瞪口呆在我的左侧两三米处,一动不动地躺着个戴眼镜的男子,手里……那是枪!

我得赶快离开!尽管像是自杀,但待在死尸旁边是摆脱不了嫌疑的。我得赶快离开!可是两条腿不听话地哆嗦起来。等到能勉强举步时,又听得身后有人喊道:“别走,先生!”

这一声惊得我魂飞胆丧。

一份证件向我递出:“我是便衣督察S。要耽误您一下,希望能得到您的配合。”

真是怕什么偏来什么!

那警察蹲下身,把手放到死者鼻子底下试了试。他大概发现那鼻子有些异样,冷笑一声,顺手从鼻梁上揪了一块下来这就是什么整容零件吧。紧接着头发也揪下来了,一个假头套!警察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跟死者的面容对照了一下,点了点头。然后他验看了死者的手枪。最后他仔细搜查了死者的全身,愣了一愣,又捡起刚才扔掉的整容零件,终于从这块假鼻子里抠出了一个微型胶卷。

警察抬头看了看我,又用拳头对着死者的脑袋比画了一下:“是您干的吧?”

“不,”我拼命分辩,“我根本不认识他!”

警察指指脚下的泥地:“可这儿没发现别人的脚印。”

我急了:“您怀疑是我杀了他,真是冤枉!他明明有枪,可以自杀的呀。”

警察笑了笑,告诉我:“这人没死,只不过是受了猛击,暂时休克了。”

我这才松一口气:“不过,我也没有必要把他击倒呀,我又不是谋财害命的人。您瞧,我自己的皮箱也不见了,我怎么会……咦?”我忽然发现,扔在死者不,休克者脚后的一只皮箱,和我那只很相像。我急忙掏出钥匙插进那皮箱的锁眼,没想到锁已开启。我一掀箱盖,我的机票、护照、衣物、剃须刀样品……历历在目。

“是您的吧?”警察问。

“是的,是的。”

“那么事情就很合逻辑了。他抢了您的皮箱,您为了自卫击倒了他。这是法律许可的,您承认了绝不会有什么麻烦。”

“话虽这么说,可是,”我还是为难,“如果我确实打倒了一条大汉,而不是踩死了一只蚂蚁,那我不会这么快就忘掉了这事。但我真的毫无这种印象啊。”

那警察便说:“您需要了解一些情况。躺在这儿的不是一个普通的盗贼,而是著名的国际间谍。他窃取了我们一级国家机密,就是您刚才看到的那个胶卷。我们接到通缉令后立即分头拉网搜查。这家伙一定发现自己已被注意,原来的护照不便继续使用了,为能顺利出境,又想出新花招。看来您在订机票时已被他悄悄盯住,然后他按照您的面容整形化装,以便夺取您的护照后能不露破绽地利用它。您不觉得他扮得挺像您吗?”

我惶然地摇头:“刚才我都吓坏了,哪里敢仔细看他的脸。”

“至于为什么您会对刚才发生的一切毫无印象,据现场分析,是因为在您击倒对方的同时,他朝您开了一枪。”

“我没受伤呀。”

“他使用的不是一般的手枪。”警察又取出那枪,让我细看,“我也是第一次接触这种枪,以前只是从内部资料上了解到它的特点。这叫记忆毁灭枪,并不发射子弹,在扣动扳机时只产生一种无声的闪光,像照相机的镁光灯那样。被射击者见到这种特殊的闪光,会立刻晕过去,并造成一段记忆空白,也就是说,在此之前半小时至一小时的经历将被遗忘。对于间谍和别的罪犯来说,记忆毁灭枪能帮助他们消灭人证,切断破案线索,且因不需流血,会免除许多麻烦在很多情况下,毁灭记忆比毁灭肉体更‘聪明’。”

我完全听呆了。怪不得……怪不得……“那么,”我指着脑袋问警察,“这一枪造成的‘空白’是暂时的呢,还是永久的?或者,有什么修补办法,像补尼龙袜子那样?”

警察回答说:“由于这种枪问世不久,所以还无法检验其后果是暂时的还是永久的。反正您和这名间谍都将被送进国家安全部”

“什么?”我抗议,“我是无辜的!”

“别急。我是说送进安全部医院。您的自卫行为客观上有效地保护了国家机密,您是应该受到表彰的有功之人啊。所以我们有义务为您提供最高水平的治疗,尽力帮助您恢复记忆。再说,您的这段记忆在审判间谍时对我们很有用处。至于这个间谍,暂时也只能送进医院,要审判他,需要解除他的休克状态。”

现在,我住进一间很舒适的病房。有空调,有电视,除了每天得打针吃药,简直跟住宾馆没有两样。

电视和报上都把我与间谍的搏斗列为重要新闻。但他们不无遗憾地说:“关于这个惊险故事的具体细节,还有待于当事人恢复记忆后再行补充。”

我每天要接到二十个以上记者打来的电话:“喂,您的记忆恢复了吗?哪怕只恢复了一点?”

我回答他们:“一点也没恢复。也就是说,一个‘细节’也没法给你们。”

不过,我比那间谍还算幸运。他直到现在还没醒来,据说也许醒不过来了。

医生对我说:“我们的治疗希望能得到您的积极配合,对想不起来的那段经历,您得拼命去想。您这房间的天花板很特别,上面有一些乱七八糟、奇妙莫测的图案和花纹,但愿它们能使您得到什么启发。”

我便遵照医嘱,整天躺在床上,目不转睛瞪着天花板。

一开始,我实在有些怀疑,怀疑自己这种连蟑螂都害怕的人,能打倒训练有素的国际间谍。

但警察S的推理是那样无懈可击,我应该相信自己。兔子急了也咬人,不咬人是因为还没急。奇迹往往出现在危急时刻,这方面的例子多得很。

又吃了两天药,打了两天针,瞪了两天天花板。脑海里总算隐隐约约闪出几个画面。

记者又打电话来要细节,我便告诉他们:“我回想起来,好像那家伙要我交出护照和机票,我借找钥匙开皮箱的机会思索对策,最后趁其不备,给了他一拳。这时候他开枪了。”

又过了一天,我告诉记者:“我一边将钥匙捅进锁眼,一边寻找时机。趁那家伙用日本富士山牌打火机点燃法国拿破仑牌香烟的当儿,我把皮箱扔了过去,紧接着送出一个短促有力的右钩拳,击中他的头部。他摇晃了几下,在倒下之前,让他的记忆毁灭枪冒出一朵无可比拟的、惊心动魄的火花……”

第三天,记者得到了更详细的描述,其中补充了我为了在搏斗时不伤害其他旅客、故意将间谍引到小树林的情况。

那天下午,医生来对我说:“您可以出院了。据我们观察,您的曾经丧失的记忆已经全部恢复。另外还要告诉您,那间谍也已醒来,对他的审判数日内就要举行,到时候要请您出庭作证。”

开庭那天,我见到了许多熟人,其中还有警察S,不用说,他也是证人之一。

审讯按照程序正常进行。公诉人先是控诉了被告盗窃国家机密的罪行。人证、物证一一出示,被告供认不讳。对他的主要罪行调查完毕,这才顾及抢夺护照的事。

“被告,”庭长继续审问,“某月某日,你为了蒙混出境,在机场附近拦劫了公民U,并使用了记忆毁灭枪。虽然由于U的英勇自卫,以致拦劫未成,但已构成侵害人身罪。对以上指控,你认为是否属实?”

听到“U的英勇自卫”那儿,被告那木雕似的面容上忽然起了一阵奇妙的动荡,这是一种笑,一种惊讶的、揶揄的笑。

“法官先生,”间谍说,“尽管我承认触犯了贵国法律,而且我将作的说明无助于减轻对我的处罚不会因此少判我一年,一个月都不会但我觉得,我有责任对一个可怜的挨过记忆毁灭枪的人的错觉加以纠正。”

“你是说?”

“事实是:U先生并没采取任何自卫行动。当我向他暗示了我持有某种武器将对他不利,他就顺从地跟着我来到僻静的小树林,顺从地取出钥匙打开皮箱,甚至当我把枪口对准他、扣动扳机时,他仍然一点都没表现出他的‘英勇’。”

我的脸顿时一热,我知道它涨红了。我很不愿意它在这时红起来,因为尽管这是激动和气愤所致,别人会以为我是心虚、羞惭。

正直而又富有经验的公诉人发言了:“我要提醒被告,不要在你的所有罪行里再加上诽谤罪。你前天才从休克中醒来,而这休克是起因于头部遭受猛烈打击,医生的诊断就是如此,你不会怀疑这诊断吧?”

“不,不怀疑。”

“那么,只有U能对你实施这一打击,因为当时小树林中绝无其他人的足迹,追踪你的警察S曾目睹现场。”

于是庭长叫警察S站出来作证。

间谍问公诉人:“他就是你说的那个警察吗?”公诉人答道:“是的。他可以证实击倒你的只能是U先生。”

“错了,”间谍说,“击倒我的只能是警察S本人。”

全场哗然!

“他追踪我,所以当他看见我向U先生开枪时,便扑过来出其不意地给了我一拳。他的拳击是受过职业训练的,能把我打得休克了这么多天,并不奇怪。”

“你胡说!”不顾法庭秩序,我叫道,“如果真是这样,S为什么不肯承认?为什么要移花接木,故意抬举我?这符合逻辑吗?”

“U先生说得对,”警察S立即附和道,“如果是我干的,这也是制止犯罪行为的正当手段,我没有必要赖账。”

“诸位请冷静,听我说,听我说。”那间谍做了个极潇洒的手势,让大家静下来,“警察S不承认他干过的事,这只是因为他丧失了记忆,和U先生一样。”

“不对!”听众席上有一位聪明的记者发现了漏洞,“按照你的说法,你只对U先生使用了记忆毁灭枪,而当受了警察S导致休克的重重一拳后,你根本来不及再朝警察S开枪,他怎么会丧失记忆呢?”

“对啊!”“有理!”

那间谍狡黠地一笑:“这是因为你们没见识过记忆毁灭枪,在秘密行动中,它需要在一瞬间破坏所有目击者的记忆。它全靠一种特殊的闪光起作用。当我向U先生开枪时,袭击我的警察S也看到了闪光,于是同时晕了过去,醒来时便将刚才的经历遗忘殆尽。”

“那,”记者又质问道,“这闪光你自己也看得见,你怎么就不受影响?”

间谍答道:“因为我戴着防护眼镜。有道是,养蜂的不怕蜇,养蛇的不怕咬。”

法庭上又是一阵乱哄哄。引人入胜的争辩使庭长本人都目瞪口呆,这时他才如梦初醒似的把小槌敲得啪啪响,要求肃静:“我们应该回到正题上来……”

可我仍听见我身后的两位记者在嘀咕着:

“那么,U先生不是已经恢复记忆了吗?我们还是应该相信他的回忆。据调查,U先生是个诚实可靠的人,他们公司有好几千职员,偏派他一人出国开会,证明他值得信任,至少比一个间谍值得信任。”

“可是,老兄,诚实可靠的人也会有弱点。这种弱点几乎是无可指责的,有时候甚至还可以将它看做优点,看做一种向上的动力,这就是:一个人往往希望自己的形象比实际上表现出来的更好些。所以实际上也许很懦弱的U先生,在苦苦回忆时看见了自己的英勇行为。他不知不觉地将想象误当做记忆。可怜的人,我祝他今后交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