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医学检查,可以发现并处理一切不利于两性生活和优生的因素,防患于未然,从而达到保障婚配双方及其下一代健康的目的。

通过婚检,可以得到如下这样信息:

1、不应结婚的对象:

(1)严重的遗传病患者和先天畸形,如精神分裂症、先天性痴呆、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肌强直等病,且不说他生活不能自理、影响婚后生活,更严重的是能够把疾病传给后代,遗患无穷。

(2)患有无法矫正的生殖器官畸形,不能进行正常性生活者。

2、不宜结婚的对象:

男女双方的近亲中都有人患同一种遗传病,这主要指隐性遗传病和某些多基因遗传病,如先天性聋哑、全身性白化症、精神分裂症、克汀病等。因为尽管他或她本人并无病态,但却可能都是某一遗传病致病基因的携带者,结婚所生子女出现病态的可能性极大,但如果他们分别与正常人结婚,则会大大降低下一代的发病率。如果坚持非结婚不可,最好不要生育。

3、暂缓结婚的对象:

(1)可以矫正的生殖器官畸形待手术后再结婚。

(2)患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活动期,如严重心脏病、肺结核、急性肝炎,因婚后可能导致病情加重或传染给对方,应待病情好转或脱离隔离期后再结婚。

(3)患性传播疾病尚未彻底治愈的不宜马上结婚,否则不仅可通过性行为传染给对方,在发生妊娠后对妊娠及胎婴儿的影响也很大,易导致异位妊娠、流产、早产、死胎、先天性感染、围产期感染、产褥期感染等不良后果。胎儿在宫内或分娩时受感染,可在出生后或几个月、甚至数年之后出现症状;有的病原体宫内感染可致先天性畸形。产妇由于妊娠期免疫功能降低,导致的并发症常常十分严重,危及生命。梅毒的危害特别严重,早期梅毒几乎100%传给胎儿,造成50%的流产、死胎或新生儿死亡,50%的先天梅毒患儿。而一些病原体如沙眼衣原体、单纯疱疹病毒、巨细胞病毒的感染在孕期难以诊断与处理,带来很多麻烦,因此预防发生是首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