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实践反思

游戏的过程即孩子自我发展的过程,其中隐藏着重要的教育动因,内含着教育方法的契机,因而有着不可忽视的教育价值。鉴此,鼓励幼儿游戏、提倡教师在教学中运用游戏,本应是无可非议的事实。然而没有料到的是,当游戏的地位一旦被提高到是“幼儿园的基本活动”时,当教师认真地把游戏作为头等大事来对待时,实践中的矛盾和问题、认识上的疑问和困惑便接踵而来。  首先是理论对实践的指问:“这是幼儿在游戏,还是教师在游戏幼儿?”“这不是教师导演的一台戏吗?”“分明是教学,何必非说成游戏?”“说是在游戏,幼儿的游戏体验在哪里?”“老师在为游戏而游戏,幼儿在为老师而游戏”等等。  然后是实践对理论的反问:“什么是游戏?”“游戏要不要追求教学目标的达成?那样的话还是游戏吗?”“同一活动能既是游戏又是教学吗?”“游戏在教育过程中是内容还是形式?”“游戏是目的还是手段?”“怎样才算是做到了‘以游戏为基础活动’?”  正因为有这样一些问与反问,正因为实践需要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理论指导,所以仅仅以一种抽象思辨的方法来阐述“是怎样的”就不够了。因为某些抽象的理论并不直接对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负责,所以我们还必须从事实出发,对“事实上应当是怎样的”作出分析,并在经验事实的基础上,抽象出一种能有效指导实践的理论假设。 

一、在幼儿园教育实践中谋求游戏与教育的结合 

(一)游戏与教育既是独立的又是统一的  就活动的本质来说,游戏和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活动。游戏是一种不受外力约束的、是游戏者自发自选的活动,而  教育则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地由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的活动。因此游戏是由内在动机控制下的游戏者之间平等的自主活动,而教育是由外部要求控制下的教与学的双边互动活动;游戏侧重于从游戏者的需要、兴趣和能力出发来开展活动,而教育则立足于由教育的目标、任务和内容为核心组织的活动;游戏是在游戏者已有知识经验基础上的自我表现活动,而教育旨在使受教育者在一个未知领域里接受新知识的活动。  就其活动的方向来说,游戏和教育有着内在的联系。首先,从游戏与教育的目的来看,游戏的价值在于实现儿童认识能力、运动能力、社会性和情感的发展,其每一方面的发展又含有众多的内容,可以说囊括了儿童身心发展的各个方面。教育的目的就是将儿童身心发展的各个方面纳入一个有计划的影响过程,通过体、智、德、美各育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发展。只不过游戏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教育是一个有目的、有意识的培养过程,两者在终点上达到一致,即游戏和教育的结果都是儿童的发展。  其次,从活动的内容来看,在游戏的自发探索过程中所涉及的关于自然界和社会生活领域的各种知识经验,创造表现过程中所涉及的想象、构思操作,运动过程中所涉及的动作技能、大小肌肉的平衡协调力,游戏规则的内化过程中所涉及的对规则的理解、遵守和用规则进行的同伴协作交往等等,正是体、智、德、美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对应于教育领域的游戏形式:更多体现造型想象的结构游戏(与美育有关),更多体现大肌肉动作技能的运动性游戏(与体育有关),更多体现人际交往能力的社会性装扮游戏(与德育有关),更多体现手脑并用和解题能力的智力游戏(与智育有关)。也许正是游戏内容与教育内容的这种一致性,才有游戏服务于教育的可能性,才有根据游戏的特点设计的教案。  总之,儿童的发展是游戏与教育内在联系的纽带,游戏对幼儿具有自然发展的价值,教育对幼儿具有引导发展的价值。  游戏的特征和游戏的发展价值告诉我们,游戏这种活动形式,虽不是以获得系统而特定的知识和能力为目的的,但对前述能力的培养却是举足轻重的。为此,  幼儿园教育必须谋求游戏与教育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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