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狼!”我惊呼了一声,抓起猎枪跑了出去,准备帮助那条狗。可是还没等我走到那里,它们已经离开了牛棚。它们在雪地中跑了一小段之后,狼嗥叫着转过身来。我们邻居的那只牧羊犬,围着狼转着圈并寻找下口的机会。

我对着空中开了几枪,结果仅仅是令它们重新在草原上展开了追逐。又追逐了一段距离之后,这只无可匹敌的狗逐渐接近对方,一口咬住了狼的腰,但是怕对方攻击自己的要害,所以又不得不松开口。它们又开始对峙起来,然后再次开始在雪地上追逐。每隔几百码,这种情况就会重演一遍,这只狗每次也都想在新一轮的追逐战中将对方解决掉;但是狼总是设法变换逃跑的路线,并向东面幽暗的树林地带跑去。最终,经过一英里的对战和追逐之后,我追赶上了它们。因为看到自己有了很好的后援,那条狗逐渐进逼,想要结束这场战争。

几秒钟之后,地上盘旋缠斗的两个动物突然变成了一个,原来那条狗抽身跳上了狼的后背。虽然已经血流不止,但那条狗还是紧紧地咬住对方的喉咙。我现在可以轻而易举地结束这场争斗了。我抢步上前,用子弹射穿了狼的脑袋。

这时,那条超级旋风一般的狗看见自己的敌手已经倒地死去,就没有再多看一眼,而是穿过雪原,朝四英里以外的地方快步跑过去了。因为那里是它离开主人,开始追逐那只狼的地方。这真是一条出色的狗,尽管事实上它的身材比较矮小,而那头狼的体形要大得多,但毫无疑问,即使我没有出现,它也会只身杀死这只狼的;因为我听说它曾经多次只身杀死恶狼。

我对这只狗的勇敢无畏充满了钦佩,马上想不惜任何代价地将它买到手。而它的主人却傲慢地回答:“你还是等着买它的孩子吧!”

看来我是买不到弗兰克了,所以我只好满足于退而求其次,等着它的后代出生。也就是,等着要它妻子生出的儿子。我认为这也是非常好的选择。

这个杰出父亲的后代是一个矮胖的黑色小毛球,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尾巴长长的小熊,而不像小狗。不过,它也有弗兰克皮毛上棕褐色的斑纹,我希望这些斑纹可以确保它将来像它爸爸一样伟岸;同时,在环绕口鼻的地方,还有一圈儿很有特色的白色皮毛。

已经拥有了这条狗,接下来就是该帮它起一个好名字了。当然这个问题也已经解决了。那首《富兰克林的狗》的古诗,是我们相识的内在基础,所以我们满含赞美之意地给它起名叫小宾格。

那个冬天剩下来的日子,宾格是在我们的小屋里度过的。它是一条胖胖的、善解人意的,但却总是很调皮的小狗。每天它都会吃下很多的东西。它长得越来越大,也越来越笨拙。我们甚至有无法教会它,让它不要把鼻子放在捕鼠器里的伤心经历。它对待猫的极其友好的态度却被完全误解了,结果它只好保持一种中立而戒备的态度,偶尔反倒会被猫给吓着,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最后。还是宾格先想到了解决办法,它自愿睡到谷仓里去,完全避开了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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