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南阳王入朝,上问何以为乐,王曰:“致蝎最乐”。遂收蝎,一宿得五斗,置大浴斛中。令一人脱衣而入,被蝎螫死,宛转号叫,苦痛不可言,食顷而死。帝与王看之。隋末荒乱,狂贼朱粲起于襄、邓间。岁饥,米斛万钱,亦无得处,人民相食。粲乃驱男女小大仰一大铜钟,可二百石,煮人肉以喂贼。生灵歼于此矣。

周恩州刺史陈承亲,岭南大首领也,专使子弟兵劫江。有一县令从安南来,承亲凭买二婢,令有难色。承亲每日重设邀屈,甚殷勤。送别江亭,即遣子弟兵寻复劫杀,尽取财物。将其妻及女至州,妻叩头求作婢,不许,亦缢杀之。取其女。前后官人家过亲,礼遇厚者,必随后劫杀,无人得免。

周杭州临安尉薛震好食人肉。有债主及奴诣临安,于客舍遂饮之醉,杀而脔之,以水银和煎,并骨销尽。后又欲食其妇,妇觉而遁之。县令诘,具得其情,申州,录事奏,奉敕杖一百而死。 周岭南首领陈元光设客,令一袍裤行酒。光怒,令拽出,遂杀之。须臾烂煮以食客,后呈其二手,客惧,攫喉而吐。

周瀛州刺史独孤庄酷虐,有贼问不承,庄引前曰:“若健儿,一一具吐放汝。”遂还巾带,贼并吐之。诸官以为必放,顷庄曰:“将我作具来。”乃一铁钩长丈余,甚銛利,以绳挂于树间,谓贼曰:“汝不闻‘健儿钩下死’?”令以胲钩之,遣壮士制其绳,则钩出于脑矣。谓司法曰:“此法何似?”答曰:“吊民伐罪,深得其宜。”庄大笑。后庄左降施州刺史,染病,惟忆人肉。部下有奴婢死者,遣人割肋下肉食之。岁余卒。

周推事使索元礼,时人号为“索使”。讯囚作铁笼头,幂(原注:呼角反)其头,仍如楔焉,多至脑裂髓出。又为“凤晒翅“、“猕猴钻火“等。以椽关手足而转之,并斫骨至碎。又悬囚于梁下,以石缒头。其酷法如此。元礼故胡人,薛师之假父,后坐赃贿,流死岭南。

周来俊臣罗织人罪,皆先进状,敕依奏,即籍没。徐有功出死囚,亦先进状,某人罪合免,敕依,然后断雪。有功好出罪,皆先奉进止,非是自专。张汤探人主之情,盖为此也。羽林将军常元楷,三代告密得官。男彦玮告刘诚之破家,彦玮处侍御。先天二年七月三日,楷以反逆诛,家口配流。可谓“积恶之家殃有余“也。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