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在学前儿童的音乐生活和日常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从教育的角度来说,幼儿是一个主动的、有能力的学习主体,近两年我们将主体性音乐学习模式运用于歌唱教学中,进行了主体性歌唱活动的尝试与实践,发挥了歌唱活动的潜在教学功能。主体性歌唱活动通过歌曲匹配和歌曲创编的形式进行,采用合璧、补缺、空间开发、情境化等教学策略,以其开放性的活动过程唤起和激发了幼儿的参与意识,使歌唱活动成为他们充分展现个性的活动。主体性歌唱活动突出幼儿的主体能动地位,追求长远效应,也就是说幼儿不仅仅是学习唱歌,更重要的是通过唱歌活动提高幼儿自主学习的能力,提高幼儿探索的勇气与信心,发展幼儿对音乐本身的感受能力及创造能力。

一、问题的提出

唱歌是使儿童走入音乐天地最自然的途径,运用歌唱的方式进行创造性表现,对学前儿童来说并不神秘。早在婴儿时期的嗓音游戏中,他们就“意识到”这种“歌唱游戏”所带来的欢乐。在幼儿园、托儿所、家庭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孩子们边玩边唱,并在其中加入自己的想象,编加属于自己的歌词,歌唱所表达的情绪。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儿童的本能需要是追求天然的、自主的、游戏的歌唱活动。

鉴于这种自由想象与自主创造的歌唱活动对学前儿童的巨大吸引力,教育者应有意识地顺应、发掘孩子的自然天性,支持鼓励这类音乐活动,让自发性、自主性的学习为自觉性乐感的形成作铺垫,促进幼儿创造想象力的发展。学前儿童教育中充分地体现和倡导儿童的主体性,不仅关系到儿童发展权利的充分实现、儿童需要和地位的满足与被尊重,也关系到儿童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等一系列问题。

但在实践中,我们教师有时过于偏重音乐艺术使命,特别是在歌唱教学中把“学会歌曲”做为教学的重要目标,甚至唯一目标。因此,“成品”的灌输,造成幼儿主体性的缺失和自然天性的遏制。

基于上述,我们试图利用幼儿喜欢自主学习与创造的天性,在歌唱活动中运用主体性学习模式,满足幼儿自我认识、自我发展的需要,培养幼儿的想象创造力。提高幼儿自主学习的能力,发展幼儿对音乐本身的感受能力及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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