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是由母亲和胎儿两个方面的因素构成的,它们各有特点,又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方出现问题,或两者之间不协调,就会发生“危险”情况,影响母子生命健康,呈现“高危”局面。

常见的妊娠高危情况有:

由于母亲方面造成的原因:孕妇有慢性高血压、肾炎、心脏病、糖尿病、妊娠中毒症、骨盆狭窄、贫血等。

由于胎儿及其附属物方面造成的原因:巨大胎儿、胎儿发育迟缓、胎位不正、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以及脐带问题等。

高危妊娠对孕妇有明显的不利影响,如肾炎、心脏病等都会因高危妊娠而恶化,导致心、肾功能下降,甚至心力衰竭或肾功能衰竭。

高危胎儿的发育和生命常常受到威胁。糖尿病、母子血型引起的溶血症,都可能使胎儿在妊娠后期死于宫内。

因此,高危妊娠是围产期的重点监护对象。高危孕妇要注意两点:第一,不必过分紧张,因为紧张和恐惧既无济于事,还会加重病情(如心脏病,高血压);第二,不可粗心大意,应及时检查,及时注意。同时,要把高危妊娠的重点监护和普遍的产前检查结合起来。孕妇只有认真做好产前检查,才能早期发现自身和胎儿的异常情况,预防和纠正“高危”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