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自打娘胎里出来就是一个无名小卒,这世上多一个俺少一个俺都无所谓。可如今不一样了,俺出名了,嘿嘿,连老庄都忙着为俺写书。

这个出名有很多种。如果你品行好的不得了,你会出名;当然,如果你臭名传得远,也能出名。而俺,属于后者,因为俺像狗一样从邯郸爬回了家。

俺为什么要爬回来呢?因为俺不会走路了。俺为什么不会走路呢?因为俺学人走路了。俺为什么学人走路呢?因为人家走路很美,于是俺学呀学呀,最后像狗一样回了家。

那天,俺永远忘不了那天,俺的人生的转折点。那天,俺闲着无聊,于是出国旅游,俺去的是邯郸。啊,赵国的都城就是不一样啊,连叫花子穿得都高级。俺没注意街上的琳琅,都是身外物,再说俺又没钱。

俺终于看到俺想要的,那个男人。呸呸呸,俺不是同性恋,俺是在看他走路的姿势。啧啧,美呀,俺入迷了。俺呆呆望着他远去,俺叹了口气,眼前又一亮,啊,又一个。瞧人家这姿势、这神态,还是美呀。于是俺像狗似的蹲在路口,如醉如痴地望着,在遭到路人无数白眼、血液不通下肢发麻之后,俺做出了个对自己人生影响重大的决定--俺要重学走路。

俺迫不及待地选了一处无人的地方,头脑中回想人家走路的姿势,一步一个脚印练起来。俺很笨,俺不否认,但勤能补拙嘛。俺要努力练习,以后抬起头来作人,加油!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俺来回走,练啊练,直练得双脚酸痛,头上冒汗。加油,俺鼓励自己,有志者事竟成。俺练啊练……

在吓跑了一只狗,两只乌鸦,以眼还眼了一过路人之后,俺肚子提抗议了。于是俺决定先找点便宜东西充饥。俺迈开大步就走,不对呀,好像不该这么走。又跨了一步,还不对。俺的汗涔涔地冒,坏了,俺忘了怎么走了。俺左迈右迈迈不对,最终做出惊人决定,爬着走。于是俺爬回家了,连饭都没买,那么多白眼啊!

俺真没想到,俺能引起这么大轰动,出名啦,两行热泪呀。俺翻了几眼老庄写的书,上面说俺:模仿别人不成,反丧失了原有技能。因而一定要认清自己,综合自己能力,把自己放到正确位置上。俺不管,反正俺们出名了。

[亮点透视]

这是一篇诙谐轻松、耐人寻味的故事新编。作者精心选取了“邯郸学步”这个素材,以第一人称的口吻,通过叙述“俺”在邯郸学步的经历,从而讽刺了那种不认清自己而单纯模仿别人的现象。文章对所用经典随手拈来,随兴驱遣,阐述演绎,开合自如,举重若轻;词语运用雅俗相呈,亦庄亦谐。智趣、情趣、理趣的有机交融,使文章焕发出浓郁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