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最新颁布的关于邻苯二酸盐的指导标准(第2005/84/EC)将于2007年1月16日起执行。该标准不仅将取代目前欧盟各成员国对邻苯二酸盐所实施的不同标准,而且将取代欧盟以前所实施的临时措施。根据新标准要求,在所有儿童玩具服装及其他物品所使用的PVC材料中,将限制使用 DEH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BBP(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相应的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和DNO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将被限制在儿童玩具服装及所有可能被放入口中的物品中使用。上述6种成分的含量不得超过0.1%。限制使用上述6种成分所涉及的产品不仅包括36个月以下儿童玩具服装和护理品,还包括其他年龄段儿童使用的可能会被放进口中的所有物品。欧盟该安全标准的实施无疑将给我国儿童用品的出口增添新的门槛。作为玩具、纺织品出口大国,我国相关部门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抓紧制定相适应的产品标准和快速检测方法,规范产品的生产和检验,帮促企业革新生产工艺,尽快使用邻苯二甲酸盐的替代品,以规避产品出口风险。(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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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儿童用品的几种标准

日本对进口的玩具产品没有实施特定规例,仅订明玩具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根据该法,凡进口婴儿玩具,必须向入境口岸的检疫处提交《进口食品通知书》等文件,以便当局审核及检查玩具产品的重金属、砷及其他有害物质含量。此外,《电器及材料管制法》及《无线电法》对于在日本市场零售的玩具产品实施管制,规定电器和玩具必须贴有安全标志。

日本玩具协会(JTA)对玩具产品订明了安全管制制度,供厂商自愿遵守。凡检定为符合JTA标准的产品,都可贴上ST(安全玩具)标志。产品附贴ST标志纯属自愿性质,并非法律规定。有轮玩具(特别是供小童乘坐的三轮车)可贴上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SG(安全货品)标志。厂商可自愿遵守SG标志的规定。

日本消费者产品安全协会对SG标志和PS标志保留一切权力。产品只要产品的安全标准达到协会的要求并得到国际经贸部的认可,便可以得到SG标志。

“特别产品”是指政府认定由于构造、成分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的原因会造成使用者受伤或死亡的玩具。产品只要达到政府制定的产品评估的技术指导方针的要求,便可获得PS(C)标志。如果无法获得认证,产品将在日本禁销。

ST标志是为14岁以下的儿童的安全制定的玩具生产标准。在日本销售的玩具产品中80%~90%都获得了此认证。美国的FMVSS和欧洲的CE标准可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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