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崔女士:我35岁了,家里经济条件还可以,身边没有子女。我想收养一个孩子,请问这方面有什么规定?

记者黄俊杰帮您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对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收养法》中也有明确规定,要求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30周岁。

不过《收养法》中还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个的限制。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崔女士符合收养条件,收养相关手续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