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天偶然讲起的一件事让我想起了早年自己的一位心上人。现在我就讲讲她。已经四十八年我都没有见到她了,不过这没什么。我发现,每当回忆起来的时候,她给我的印象还非常鲜明,对于她,我还是很感兴趣,虽说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之间都没有什么来往。我在她还不到十五岁的时候便认识她了。当时是夏天,她从圣路易出发,沿着密西西比河下行前往新奥尔良,去一个亲戚家作客。这个人就是“约翰··罗号”轮船的领港。我对这条船上的职员都很熟悉,因为我在这条船的驾驶室里做过一个时期舵手。那是条没有获准载客的货船。但是船上也总是有差不多一打的人。他们有搭乘那条船的特权,他们既不用登记,也不用付船钱。因为他们是船长的客人。如果他们遇到灾难的话,也没有人需要对他们负任何责任。

这条可爱的拖轮的下甲板非常宽敞——是进行月夜舞蹈、白天狂欢的最理想场所,事实上,再甲板上也经常进行这类活动。这是条懒洋洋且又迷人的一条船,它的速度也是这个星球上最慢的。当它上水的时候,甚至都无法停靠到一个小岛上去。下水的时候,它根本无法超过流水的速度。不过这条轮船毕竟可爱。船长马克·利文沃思是个为人殷勤、和气的巨人。他身上所具有的气派都是巨人所应有的。他的兄弟泽布同时也是一个巨人,具有和他一样的秉性,笑起来他的声音会从维克斯堡一直传到内布拉斯加。他和贝克·乔利都是领港。

乔利非常漂亮、优雅,并且还很聪明,喜爱交友——他的性格很好——气派像个公爵。如果这种说法不妥,那么可以说他像个子爵。总而言之,贝克·乔利让人看起来确实很美。不过如今却不同了。四年前我曾见过地,他头发已经变得花白,并且稀稀拉拉的,再加上那面颊和瀑布一样的下巴颏,看起来,像极了一只贮气桶。

船上的办事员、大副、事务长以及其他所有的职员,都心肠质朴,心中充满友情与仁爱。他们都在印第安那州的内地农庄上长大,将农庄上朴素的习惯以及品质带上了这条轮船,并形成了一种风气。这条船航行时,简直不像一条轮船。人们似乎根本不是在轮船而是在农庄上转悠。再也想象不出,世界上哪里还有比这里更加快乐的地方了。

我提到的那个年月,正是我从“约翰··罗号”的天堂里掉下来的时候,那时我正在“宾夕法尼亚号”快班客轮上给布朗掌舵。不久后,这条船就爆炸了,我的兄弟亨利也丢了性命。“宾夕法尼亚号”在一次值得纪念的航行中抵达新奥尔良。抛锚的时候,我发现船尾碰上了“约翰··罗号”的前甲板。走到了船尾,我爬上了女舱的栏杆,并从这里跳到了“罗号”上,落在了它宽敞的下甲板上。这就好似阔别多年又回到了农庄老家一样。跟利文沃思兄弟和水上垦区乡巴佬那些可爱的大家庭中的其他人见面、握手,所有这一切对于我来说还都是那么令人感到高兴,仿佛他们全都是我的亲骨肉那样。照例,船上有一打旅客,男女老少均有,他们受到“约翰··罗号”上那些农民们的影响,也都非常热诚可爱。这群人当中进入我眼中并且令人销魂的,是我前面所提到的一位姑娘——来自于密苏里州内地遥远的地方,我那一见钟情的心上人——一位坦诚、单纯而又活泼迷人的女郎,以前,她还从没有出过门,现在却已把属于他们那个大草原的芳香带到这遥远的地方来了。

按照我的想法,其他的事情,我是几句话就能够说完的。在那之后的三天里,只要是我们醒着,我距离这个女孩的胳膊肘就不会超过四英寸。后来,事情突然就被中断了。泽布·利文沃思飞奔向船尾,边跑边高声吼着:“‘宾夕法尼亚号’,往后开啦。”我用尽全身力气,飞奔到那个宽敞的下甲板,只见“宾夕法尼亚号”正滑向船尾那边。我纵身一跳,正好搭上,再迟一会儿就不行了。我用手指头钩住挡板栏杆,舵手见状一把将我拽上了船。

那个名叫劳拉··赖特的秀丽、可爱的姑娘。我将她如花似玉般的青春看得非常清楚,她的辫子在脑后摇晃,夏天穿在身上的白色上衣被古老的密西西比河上的风吹鼓了起来——直到上个星期六我讲到这件事时,我还能将所有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那天,最后我是这样说的:“后来我就再没有见过她。那次一别,至今已有四十八年一个月又零二十七天了,在那之后,我们从没有通过信息。”

上个星期三,我从费尔黑文回家,见到劳拉·赖特寄给我的一封信。我感到非常诧异。他的辫子和桃花般的面容都没有了,轻飘飘的短上衣也消失了。原本四十八年前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姑娘的形象,同现在出现在我的想象之中的那个六十二岁,历尽风霜、饱尝忧患的寡妇形象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劳拉来信,为的是对我进行呼吁,让我在钱财上对她和她那残废的儿子进行帮助。顺便她还提到,她的儿子今年三十七岁。她自己是小学教师。目前她需要一千块钱。于是我便寄了一千块钱给他。

这真是个恶魔般可怕的世界。我和这个小姑娘初相识的时候,她父亲按照当时当地的标准来说是一个富翁,是密苏里州中部的一个高级法院的法官阁下。这个姑娘究竟做了什么事,犯了什么罪,以致于到了晚年非得受到贫困和苦役的惩罚?不过,还是让我抛开这件事吧,省得我一激动,说出难听的话来——上帝啊!

本来因为她在密苏里州的老朋友那里,行踪不定,所以我仿佛又一次失去了关于她的信息,但后来我终于又听说了这位将近五十年前长期不为人所知了的十四岁小情人的消息。我们原本以为她已经回到了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那个她教书的地方。我们将支票寄到那里。那张支票走了共两个月,后来终于在三四天前,把她找到了,在密苏里州的哥伦比亚。她给我们写来了一封媚人的信,那信写得很有个性。信中表现出来的个性,令我在这个六十二岁的老太太身上,再一次看到了很久以前那个十四岁小姑娘的影子。

在她当初搭乘“约翰··罗号”逆流而上时,在夜里那条船触了暗礁,几分钟内就深陷沉入密西西比河底的危险之中。这条船直往岸边冲,立即引发了惊扰。大家被告知立即离船。并且都照办了。至少当时好像没发现什么人失踪。不过后来,领港中一位名叫杨布拉德的,发现他的小侄女儿不在被救出的人中。他和他的同伴老戴维斯冲到那条正在沉没的船上,猛敲劳拉所住的船舱那锁着的舱门,大声地呼唤她出来——一会儿也拖延不得啦。

她却十分镇静地说,她的裙子没有搞好,还出不来。他们说:

“不用穿裙子就出来罢。别管裙子啦。没有时间用来在琐碎的小事上浪费啦。”

可她依旧镇静地说,裙子不补好,不穿好,她是不会出来的。最终她还是照自己的话办了,将衣服全部穿戴好,才从容地出门上了岸。

我在今天早晨读她的来信时,便想起了上面所说的这件事,不禁思绪万千,仿佛又回到了古老的昨日。刹那间,我重拾旧梦,仿佛自己又变成了愣小子,眼前消逝的是那漫长的岁月——连同当前我的情况和一头白发,都一起消逝了。所以当我接下来看到她信上有这么一段话时,便感觉大为诧异,这似乎是指什么人说的吧:

不过,我肯定不会这样闲话家常,令你生厌,浪费你的宝贵时间。我真记不得了,我的信是写给世界上的一位名人、一位忙人的,这表明了我还在亚顿森林里漫游啊(亚顿森林是林区的名字,它位于英国华维克郡,莎士比亚的著名喜剧《皆大欢喜》将场景设在亚顿森林,一对对情人漫游在那里。)。

这么一说,在劳拉·赖特心目中,我还是英雄哩!这完全不可思议。没错,一个人很有可能变成别人心目中的英雄,自己也隐约理解这一点,或者至少是相信这一点。不过我确信,一个人能够在关系亲密的朋友心目中真正成为英雄,我可以确信,那是无论哪位英雄都无法做到的。

收到我的信时,她正在对杨布拉德一家进行拜访。这事又将我古老而又悲惨的回忆唤醒了。杨布拉德是我所结识的人中的一个好人。当年,他和妻子都很年轻,有两个孩子——真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充分认识到领港这个职位责任的重大,是个好领港。有一次,他所在的那条客轮,在密西西比河上着火了,他让船靠了岸,自己一直坚守在岗位上掌舵,直到船上的所有人都上了岸,这条船的整个后半部分,包括驾驶室的后面,都已经成了一团火球,他这才从船上爬出来,捡了一条命,身上几乎被大火烧焦了,弄得浑身是泡。过了一两年的一天晚上,他在新奥尔良,出门替家里人办事,从此却没有了音讯。人们猜想,他是被暗杀了。显然事情是这样的。不过到如今这都是个谜。

那位老伙计戴维斯很有趣。他已年过六十,如果按照自然规律,他的头发和络腮胡早该是雪白的了。可他不想听其自然,而是染了色。但他一年只染四次,所以总是显得怪模怪样。如果染得好,有时他的头发和络腮胡子就显得年轻而有光泽,非常引人注目。有时候,也呈现出柔和的深紫色。还有时,头发、络腮胡子长得露出了半英寸灰白色的部分。那模样就非常显眼,特别他是那络腮胡子,因为有的时候被光线一照,面庞下边的那一圈白色胡子几乎变成了透明的。于是,那一大把胡子就好像是整个儿同他的面孔分了家,好像并非和面孔联在一起,孤零零的。作为大副,他最喜欢,也最善于骂人。因为这是职务上的需要。但他那些辅助性的词汇,是其他大副们所不用的。这招对付懒惰的码头工人极为有效,同行业的其他大副可赶不上他。因为虽然他的咒骂并不亵渎神灵,但却如此神秘和可怕,甚至于如此吓人,比跟前甲板水手舱里的语言的威力要大五六倍。

戴维斯只是读过点儿东西,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他的字写得歪歪斜斜,难怪人家经常会认错。他是读书的,并且读得很多,很勤奋,不过他只有一本图书。那就是莱尔的《地质学》。他努力对这本书进行钻研,到了后来,竟然能够出口成章,满嘴都是些诘屈聱牙的科学术语,虽然他自己一点儿都不清楚也不管这些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他用这些大字眼的目的就只是为了能鼓起他手下的码头工人的劲头。紧急关头,他甚至会将一些传统的不敬之语破口骂出,再加进一些地质学术语,作为作料,然后再冠冕堂皇地责怪他所指挥的码头工人是上新世末期的老志留纪无脊椎动物,诅咒说要将他们一股脑儿打进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