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岗位设置要合理。教师工作是复杂艰辛的,若没有一个健康的工作机制制约,会有很多人想脱离教学一线而寻一个较为清闲的岗位。在一个学校内,如果非教学岗位人员偏多,使学校内部管理人员、工勤人员与教学一线人员比例失调,会使考评对象不在一个标尺上而缺乏合理性,从而使考评失去意义。这就需要科学合理设岗,使各类岗位人员设置指数保持在适当的比例上,这是教师考评合理性的前提。合理设岗,还关乎教育是否真正公平,需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配置教师资源,规范运作。

2.教师工作量设定要合理。教师工作量是衡量教师劳动付出的重要标志,教师的周教学课时越多,教学服务人数越多,教学准备和教学实施的工作量越大,班主任工作量也越大。教师工作量不但应该在一个学校内大体相当,而且在一个区域内的同类学校、同学科教师的工作量也应大体一致。教师工作量设定要有统一的规范性要求,需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从实际出发,制定一个大体一致的教师工作量参数,使教师考评在公平一致的标尺上运行。

3.考评制度建设要合理。教师考评制度建设是学校管理制度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其合理性主要有两点。一要合法。教师考评制度建设属社会团体组织内部“立法”,要具有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要在《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才会有效力。二要规范。要适合校情,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学校管理规律和教师身心发展规律要求,符合现代社会常规伦理道德规范要求以及制定程序要求。教师考评是一个评价制度体系,其合理性涉及到考核内容标准的科学性、考评指标的可操作性、教育教学效果考评的客观性、考评方案的可行性和考评实施的民主性等问题,都需要加以合理规范。

三、全面性原则教师考评信息要从广和深的层面反映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貌,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法定的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以及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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