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官非位无以分贵贱,位非品无以定高卑,是以历代史官,咸有所纪,皆穷源 而讨本,期与世以作程。迨乎唐祚方隆,明皇在宥,采累朝之故事,考众职之遐源, 申命才臣,著成《六典》,其勋阶之等级,品秩之重轻,则已备载于其中矣。故今 之所撰,不敢相沿,祖述五代之命官,以踵百王之垂范,或厘革升降,则谨而志之, 俾后之为天官卿者,得以观焉。

梁开平三年三月,诏升尚书令为正一品。按《唐六典》,尚书令正二品,是时 以将授赵州王镕此官,故升之。

后唐天成四年八月,诏曰:“朝廷每有将相恩命,准往例,诸道节度使带平章 事、兼侍中、中书令,并列衔于敕牒后,侧书‘使’字。今两浙节度使钱?是元帅、 尚父,与使相名殊,承前列衔,久未改正。湖南节度使马殷,先兼中书令之时,理 宜齿于相位,今守太师、尚书令,是南省官资,不合列署敕尾。今后每署将相敕牒, 宜落下钱?、马殷官位,仍永为常式。”

梁开平二年四月,改左右丞为左右司侍郎,避庙讳也。至后唐同光元年十月, 复旧为左右丞。

后唐长兴元年九月,诏曰:“台辖之司,官资并设,左右貂素来相类,左右揆 不至相悬,以此比方,岂宜分别。自此宜升尚书右丞官品,与左丞并为正四品。”

右都省

后唐长兴四年九月,敕:“冯赟有经邦之茂业,宜进位于公台,但缘平章事字 犯其父名,不欲斥其家讳,可改同平章事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后至周显德中,枢 密使吴廷祚亦加同中书门下二品,避其讳也。

晋天福五年二月,敕:“以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为清望正三品。”九月,诏 曰:“《六典》云:中书舍人掌侍奉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制敕、玺书策命,皆按 故事起草进画,既下,则署而行之。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违失, 四曰忘误,所以重王命也。古昔已来,典实斯在,爰从近代,别创新名。今运属兴 王,事从师古,俾仍旧贯,以耀前规。其翰林学士院公事,宜并归中书舍人。”

七年五月,中书门下上言::有司检寻长兴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敕:准《官品令》, 侍中、中书令正三品,按《会要》,大历二年十一月升为正二品;左右常侍从三品, 按《会要》,广德二年五月升为正三品;门下中书侍郎正四品,大历二年十一月升 为正三品;谏议大夫正五品,按《续会要》,会昌二年十二月升为正四品,以备中 书门下四品之阙;御史大夫从三品,会昌二年十二月升为正三品;御史中丞正五品, 亦与大夫同时升为正四品。”敕:“宜各准元敕处分,仍添入令文,永为定制。” 又诏:“门下侍郎,班在常侍之下,俸禄同常侍。”

周显德五年六月,敕:“谏议大夫宜依旧正五品上,仍班位在给事中之下。” 按《唐典》,谏议大夫四员,正五品上,皆隶门下省,班在给事中之下。至会昌二 年十一月,中书门下奏,升为正四品下,仍分为左右,以备两省四品之阙,故其班 亦升在给事中之上。近朝自谏议大夫拜给事中者,官虽序迁,位则降等,至是以其 迁次不伦,故改正焉。

──右两省

后唐清泰二年十一月,制:“以前同州节度使、检校太尉、同平章事冯道为守 同空。”时议者曰:“自隋、唐以来,三公无职事,自非亲王不恆置,于宰臣为加 官,无单置者。”道在相位时带司空,及罢镇,未命官,议者不练故事,率意行之。 及制出,言议纷然,或云便可综中书书下事或云须册拜开府。及就列,无故事,乃 不就朝堂叙班,台官两省官入就列,方入,宰臣退,踵后先退。刘?句又以罢相为 仆射,出入就列,一与冯道同,议者非之。及晋天福中,以李纮为司徒,周广顺初, 以窦贞固为司徒,苏禹珪为司空,遂以为例,议者不复有云。

──右三公

后唐天成元年夏六月,以李琪为御史大夫,自后不复除。其年冬十一月丙子, 诸道进奏官上言:“今月四日,中丞上事,臣等礼合至台,比期不越前规,依旧传 语,忽蒙处分通出,寻则再取指挥,要明审的。又蒙问:大夫相公上事日如何?臣 等诉云:大夫曾为宰相,进奏官伏事中书,事体之间,实为旧吏。若以别官除授, 合云传语劳来,又坚令通出。臣等出身籓府,不会朝仪,拒命则恐有奏闻,遵禀则 全隳则例,伏恐此后到台参贺,仪则不定者。”诏曰:“御史台是大朝执宪之司, 乃四海绳违之地,凡居中外,皆所整齐,籓侯尚展于公参,邸吏岂宜于抗礼。遽观 论列,可验侮轻,但以丧乱孔多,纪纲隳紊,霜威扫地,风宪销声。今则景运惟新, 皇图重正,稍加提举,渐止浇讹。宜令御史台,凡关旧例,并须举行,如不禀承, 当行朝典。”时卢文纪初拜中丞,领事于御史府,诸道进奏官来贺,文纪曰:“事 例如何?”台吏乔德威等言:“朝廷在长安日,进奏官见大夫中丞,如胥吏见长官 之礼。及梁氏将革命,本朝微弱,诸籓强据,人主大臣姑息邸吏,时中丞上事,邸 吏虽至,皆于客次传语,竟不相见。自经兵乱,便以为常。”文纪令台吏谕以旧仪 相见,据案端简,通名赞拜。邸吏辈既出,怒不自胜,相率于阁门求见,腾口喧诉。 明宗谓赵凤曰;“进奏官比外何官?”凤对曰:“府县发递祗候之流也。”明宗曰; “乃吏役耳,安得慢吾法官。”乃下此诏。

晋天福五年二月,以御史中丞为清望正四品。按《唐典》,御史中丞正五品上, 今升之。三年三月壬戌,御史台奏:“按《六典》,侍御史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 居上者判台,知公廨杂事,次和西推、赃赎、三司受事,次知东推、理匦。”敕宜 依旧制。遂以驾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刘皞为河南少尹,自是无省郎知杂者。

开运二年八月,敕:“御史台准前朝故事,以郎中、员外郎一人兼侍御史知杂 事,近年停罢,独委年深御史知杂。振举之间,纪纲未峻,宜遵旧事,庶叶通规。 宜却于郎署中选清慎强干者,兼侍御史知杂事。”

──右御史台

昔唐朝择中官一人为枢密使,以出纳帝命。《职官分纪》:唐枢密使与两军中 尉谓之“四贵”,天祐元年废。项安世《家说》:唐于政事堂后列五房,有枢密房, 以主曹务。则枢密之任,宰相主之,未始他付,其后宠任宦人,始以枢密归之内侍。

至梁开平元年五月,改枢密院为崇政院,始命敬翔为院使,仍置判官一人,自 后改置副使一人。二年十一月,置崇政院直学士二员,选有政术文学者为之,其后 又改为直崇政院。

后唐同光元年十月,崇政院依旧为枢密院,命宰臣郭崇韬兼枢密使,亦置直院 一人。

晋天福四年四月,以枢密副使张从恩为宣徽使,权废枢密院故也。先是,晋祖 以宰臣桑维翰兼枢密使,恳求免职,只在中书,遂以宣徽使刘处让代之,每有奏议, 多不称旨。其后处让丁忧,乃以枢密印付中书门下,故有是厘改也。

开运元年六月,敕依旧置枢密院,以宰臣桑维翰兼枢密使,从中书门下奏请也。

周显德六年六月,命司徒平章事范质、礼部尚书平章事王溥并参知枢密院事。

梁开平元年四月,始置建昌院,以博王友文判院事,以太祖在籓时,四镇所管 兵车赋税、诸色课利,按旧簿籍而主之。其年五月,中书门下奏请以判建昌院事为 建昌宫使,仍以东京太祖潜龙旧宅为宫也。二年二月,以侍中案:原本有阙文,据 《五代会要》,以侍中韩建判建昌宫事。

判建昌宫事。至十月,以尚书兵部侍 郎李皎为建昌宫副使。三年九月,以门下侍郎平章事薛贻矩兼延资库使,判建昌宫 事。至四年十二月,以李振为建昌宫副使。乾化二年五月,以门下侍郎平章事于兢 兼延资库使,判建昌宫事。其年六月,废建昌宫,以河南尹魏王张宗奭为国计使, 凡天下金谷兵戎旧隶建昌宫者悉主之。至后唐同光四年二月,以吏部尚书李琪为国 计使。自后废其名额不置。

后唐同光元年十一月,以左监门卫将军、判内侍省李绍宏兼内勾,凡天下钱谷 簿书,悉委裁遣。自是州县供帐繁费,议者非之。又内勾之名,人以为不祥之言。 二年正月,敕盐铁、度支、户部三司,凡关钱物,并委租庸使管辖,踵梁之旧制也。 天成元年四月,诏废租庸院,依旧为盐铁、户部、度支三司,委宰臣一人专判。长 兴元年八月,以许州节度张延朗行工部尚书,充三司使,班在宣徽使之下。三司置 使,自延朗始也。唐朝已来,户部、度支掌泉货,盐铁时置使名,户部、度支则尚 书省本司郎中、侍郎判其事。天宝中,杨慎矜、王鉷、杨国忠继以聚货之术,媚上 受宠,然皆守户部、度支本官,别带使额,亦无所改作。下及刘晏、第五琦亦如旧 制。自后亦以宰臣各判一司,不置使额。乾符后,天下兵兴,随处置租庸使以主调 发,兵罢则停。梁时乃置租庸使,专天下泉货。庄宗中兴,秉政者不娴典故,踵梁 朝故事,复置租庸使,以魏博故吏孔谦专使务。敛怨于天下,斫丧王室者,实租庸 之弊故也。洎明宗嗣位,思革其弊,未及下车,乃诏削除使名,但命重臣一人判其 事,曰判三司。至是,延朗自许州入再掌国计,白于枢密使,请置三司名。宣下中 书议其事。宰臣以旧制覆奏,授延朗特进、行工部尚书,充诸道盐铁、转运等使, 兼判户部、度支事,从旧制也。明宗不从,竟以三司使为名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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