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小学阶段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

二、工作要求

1、实行控辍工作责任状制度。学校校长是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人。各班是义务教育控辍的主体。学校校长与各班主任、任课教师签定责任书,实行教师对学校负责。学校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控辍工作监控和考核。

2、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班学生自入学起按照要求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学校有专人做好学籍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所有学生变动情况,均应有相应的变动材料,并按学年度汇总,健全各班控辍台帐资料。

3、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情况上报制度,每月各班上报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资料。实行学生辍学上报制度,发现学生辍学,各班级经做工作无有结果的应及时向学校书面汇报。由政府干预或采取措施,强迫其履行义务教育到位。

4、凡是从外地返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经学校介绍插入班级,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没有学籍的要建立学籍。造成返回学生辍学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所属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责任。

三、责任追究

1、对未履行责任,各班没有采取解决好适龄儿童在接受义务教育学习中的困难,出现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学校将依法追究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责任。

2、实行控辍工作一票否决制,凡是上学年出现辍学的班级、学校采取取消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参加当年评优、评选资格。

3、对歧视、刁难、侮辱和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辍学的,将追究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