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意外事故并不罕见,由于不少意外发生得太突然,孩子病情及伤势的变化又比大人快得多,常常需要在现场进行紧急处理,为此,家长们学会家庭急救的一些基本方法是很有必要的。

孩子的意外事故,就其轻重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迅速危及生命的,如溺水,触电,雷击,外伤大出血,气管异物,中毒,车祸等,儿童发生这类意外事故,必须在现场争分夺秒地进行正确而有独立自主的急救。还有一类虽不会立刻致命,但也十分严重,如各种烧烫伤,骨折等,如迟迟不进行处理或处理不当,也可造成死亡或残疾。因此,上述两种情况,都需要做一些应急处理。

对危重病儿急救的原则是:

一、先救命:无论出现什么严重的情况。也不管是何种原因所造成的,如果受伤的儿童呼吸,心跳已很不规则,快要停止或刚刚停止时,要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脏挤压的急救措施,这是两项最重要的救命方法,家长一定要学会它!

在抢救垂危患儿时,家长对一些危险因素应该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如遇到外伤大出血,动脉血管破裂时,要立即设法止血;冬天如发生煤气中毒,要立即打开门窗,或将中毒的孩子抱到其它房间,以使病儿不再吸入一氧化碳气体。

二、防残疾:在抢救垂危病儿生命的同时,要尽量防止病儿日后留下残疾。如果在急救时处置不当,有些病儿生命虽然得救,却会留下残疾,造成终生不幸。如儿童发生摔伤时,常导致脊椎骨折,当疑有这种骨折时,应严禁患儿走动,转运时一定要用门板之类的硬质担架抬送。有些家长往往因为缺乏常识或者疏忽大意,仍让患儿走动,或用绳索、帆布等制成软担架抬送患儿,甚至背挽抱扶,使得患儿的脊椎骨骼受到外力的牵拉或扭转,这样会损伤脊髓神经,造成截瘫。

当遇到各种化学物品所致的烧伤,伤及眼睛,食道等处时,在现场要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决不可等到达医院后再处理,以免使受伤部位被严重腐蚀,造成眼睛失明或食道形成疤痕。

三、减少痛苦:就是指在现场急救中应尽量减少病儿的痛苦,因为意外事故的损伤往往是很严重的,常常给孩子身心带来极大的痛苦,如各种烧烫伤,骨折,疼痛剧烈,常常造成休克,加重病情。所以在可能的情况下,要尽量做到减少病儿的痛苦,在搬动,处理时支作要轻柔,语言要温和,不要认为反正是救命要紧,其他方面就不管不顾,先救命,防残疾,少痛苦三项,虽有主次,轻重之分,实际上也是统一的相辅相成的整体原则,家长要冷静地施行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