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分叙法

【特点】

分叙的作用是把头绪纷繁、错综复杂的事情,写得眉目清楚,不条不紊。分叙可以先叙一件,再叙另一件,也可以几件事情进行交叉地叙述。采用分叙时要根据文章内容和表达中心思想的需要确立叙述的线索,还要交代清楚每一事件发生和发展的时间。

8、详叙法

【特点】

详叙一般用在对每件事发展变化过程的具体叙写。详叙时要抓住人物的特征或事情的细节进行详尽、细致的描叙。作文时,与中心思想密切相关的部分,要详叙。与中心思想关系不大,而又与也须交代的,则几笔带过,这样文章的中心才能突出。否则文章会出现无中心或多中心,显得繁琐。

9、略叙法

【特点】

略叙的作用是在于交代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但又不必详叙的内容。它与详叙相结合,便整个叙述有详有略,疏密相间,形成叙述的起伏。略叙一般用于文章的开头和结尾;与中心思想关系一般的部分;人所共知的部分。

10、直接抒情法

【特点】

直接抒情可以使感情表达得朴实真切,震动人心。直接抒情一般适用于抒发强烈而紧张的感情。直接抒情的特点是叙述时感情强烈,节奏时快、紧张,情感直露,容易把握。

11、间接抒情法

【特点】

间接抒情的特点是抒情含蓄婉转,富有韵味,感染力强。间接抒情一般可以通过叙述抒情,作者在叙述时加上自己主观感情色彩,根据感情的流动来叙述,使读者在叙述的过程中感受作者的思想感情;也可以通过议论抒情,作者在议论中,表达强烈的爱憎、褒贬之情,这种记叙中的议论一般是利用判断来进行;还可以通过描写来抒情,作者在描写的过程中,渗透自己的情感。采用间接抒情的方法,要做到语言美丽而又富有感情色彩。

12、先叙后议法

【特点】

先叙后议是先叙事后议论,因此议论要起总结上文,点胆中心的作用。议论时,要对事件的主要内容,或事件的主要人物,或主要事物进行议论。这样才能做到叙事和议论的统一。议论的方法,可以通过文章的人物的语言、心理活动进行议论,也可以以第三者的身份进行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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