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曰:曹摅岁夕, 纵囚归家, 克日皆返, 诚感靡涯。

晋朝时,有个曹摅,做了归淄县的县令。在该县的牢狱里,有许多判了死罪的犯人,曹摅在年底快来临的时候,到牢狱里去巡视,见了这些判死罪的囚犯,心里很可怜他们,就说:“过新年是全家团聚的日子,你们难道不想暂时回到家里去吗?”囚犯们都哭着说:“倘若能够回家看看,就是死了,我们也没有什么遗憾了。”曹摅就全部把他们放了出来,限定了回到狱里的日期,曹摅的下属们很坚定地和他争执,曹摅说:“这些人虽然都是小人,可是用恩义待他们不至于负义的,我就替诸位担当了这个责任好了。”果然,到了限定的日期,这些犯人相继回来,并没有一个逃跑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德未修,感未至,伟大的德行,会感动一切的。

【注释】①摅:shū。②克:kē,严格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