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幼教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对于过去颇有争议的幼儿阅读识字问题已基本达成共识,持肯定态度,而对于幼儿可以书写问题仍持有怀疑,认为孩子年龄小,手部肌肉发育不全,写字的字体、笔顺不规范,会影响以后的入学学习,因此幼儿期不宜进行书写,特别是小班孩子写字更是不可行的。对此,我们认为,这一观点是不全面的,它忽略了孩子口语学习与文字学习之间的关系,忽视了孩子发展中自然流露出的一种对于读写的需要和欲望。为此,我们以全语言的理念为指导,以幼儿书写可行性的研究为突破口,对幼儿的书写特点、书写规律以及书写教学进行了一些初步的探索与实践,得出了初步的结论:幼儿书写是可行的。

一、幼儿可以书写——来自全语言教育观点

全语言教育理念告诉我们,幼儿语言的获得是在一定的情景中,在与语言环境的相互作用下而自然构建的。他强调孩子语言的听、说、读、写的相互支持与补充。这个语言环境既有口语,又有文字,是一个全面的、自然的母语学习环境。它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接受信息和表达信息:用耳听、用口说、用眼看、用手写。在这里,写也是幼儿语言习得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孩子们往往会将日常环境中接触到的文字,如商店的招牌、电视节目、门牌号码、交通标志等用笔或粉笔在纸、黑板上随意地涂写,随意地画下来。由此可见,孩子本身就有一种想写字、想画字的愿望,成人只要提供其一些材料,孩子就可以进行一系列的书写练习。

二、幼儿可以书写——来自读写萌发的观点

幼儿学习书写语言和学习口说语言一样,是一个自然进展的过程。幼儿日常生活中接触文字的刺激,并主动地假设、验证、发明和构建与文字有关的读写知识,从而自然地萌发和展现读写能力。它并不同于过去传统上语言教学的阅读准备度的概念。它看重从幼儿的观点,而非成人的观点去了解幼儿逐渐呈现和发展的读写行为。强调读与写为一体,幼儿在学习写字的过程中,是一个主动学习者和构建者。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幼儿的文字经验不只是学习一个认知技巧,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心理语言活动。幼儿的读写萌发,并非在真空的环境中进行,社会与环境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包括环境中文字的分布、文字被使用的情形以及个体问使用语言交互的情形。

幼儿从很小开始,就尝试涂写字,能随意涂写出文字的某些线条特征,如直线、曲线、交叉线等。

根据台湾的研究(李连珠,1992),未接受正式认字写字教学的3~6岁孩子,已经开始显示出他们逐渐发展中的文字概念,以及他们对语言关系的各种假设;幼儿尝试使用各种不同的符号(包括传统中国文字、其他文字形式、图画、数字、注音符号、标志、或英文字母)以表达不同意思。孩子的书写作品反映出他们对中国文字特质所做的假设与发明,而在形式上有逐渐趋向传统的规范,其中大多数幼儿的书写形式接近中国文字结构,即使非中国字,也是外形近似。因此,幼儿书写是完全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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