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10年12月31日),中消协对外公布了49家企业生产的100款玩具的比较试验结果,11款儿童玩具存在零件小易误食,以及绳子太长、孔隙太窄、警示太少等问题。同时,消协还发现了一款“高仿”的假冒产品。

为防止儿童被绳索缠绕而导致的勒伤、勒死,国标规定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拖拉玩具上的绳索长度不得超过220毫米。本次检测中发现“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的婴幼玩具宝贝上绳索长度超标。

弹射玩具危险性较大,达不到标准的玩具产品有可能对人的面部和眼睛造成严重伤害。此次比较试验中发现弹射玩具存在的问题比较多,问题产品包括“广州市越秀区顺明玩具行”的五盘射击枪、“深圳市吉合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的飞碟枪、“汕头市澄海区盛阳玩具厂”的体育玩具、“上海荣尼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神奇棉花糖气枪、“广州市锐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时空箭枪等。

消协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市场上随机购买玩具,并委托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玩具实验室进行测试。11款玩具被检出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其中,弹射玩具5款,塑胶玩具5款,娃娃玩具1款。一款标称为“汕头市澄海区雄森玩具有限公司”生产的玩具经该公司确认为假冒产品。

玩具上的小零件可能被儿童吞下,导致窒息等危险。国家标准对3岁以下儿童玩具的可拆卸部件等有严格限定。“汕头市澄海区五星玩具实业有限公司”的婴儿音乐摇铃、“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的婴幼玩具宝贝、“义乌市凯利玩具厂”的母子鸭等3款婴儿玩具存在小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