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六亲”包括哪些人,历代有很多种说法,代表性的有三种:一据《老子》王弼注,以父子、兄弟、夫妇为六亲;二据《左传》说,以父子、兄弟、姑姊 (父亲的姐妹)、甥舅、婚媾(妻的家属)及姻亚(夫的家属)为六亲;三据《汉书·贾谊传》颜师古注引应劭注,以父、母、兄、弟、妻、子为六亲。后人比较赞同第三种说法,因为此说在血缘和婚姻关系中是最亲近的。

不过,后来“六亲”也用来指外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从母之子、女之子了。《史记·管晏列传》载:“上服度则六亲固。”唐代张守节对此做了解释:“六亲,谓外祖父母一,父母二,姊妹三,妻兄弟之子四,从母之子五,女之子六也。”

而到了今天,“六亲”已经泛指亲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