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子》曰:兰以芳自烧,膏以肥自焫。(而悦切。)翠以羽殃身,蚌以珠致破!

《文子》曰:日月欲明,浮云盖之;丛兰欲修,秋风败之。

又曰:兰芷不为莫服而不芳。与君子行游,苾兮如入兰芷之室,久而不闻,则与之化矣。

《范子计然》曰:大兰出汉中关辅,泽兰出河东弘农,白者善。

《孙卿子》曰:人之亲我,欣若父母;其好我,芬若椒兰。

《淮南子》曰:两心不可以得一人,一心可以得百人。男子树兰,美而不芳。(兰,芳草,爬戤美;男子树之,盖不芳也。)继子得食,肥而不泽。(继子,假母也。)精不相与涂却也。

《淮南子》曰:兰生幽宫,不为莫服而不芳。

《抱朴子》曰:人鼻无不乐香,故流黄、郁金、芝兰、苏合、玄膳、索胶、江篱、揭车、春蕙、秋兰,价同琼瑶;而海上之女,遂酷臭之夫。

《家语》曰:孔子曰:芝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为困穷而改节。为之者人也,死生者命也。

《语林》曰:谢袒缘问诸子侄曰:"子弟何豫人事,而故欲使其佳?"诸人莫有言者,车骑答曰:"譬如芝兰玉树,欲使其生于庭阶耳!"

又曰:毛伯成既负其才器,常称:"宁为兰摧玉折,不作萧芳茇荣!"

《罗含别传》曰:含致仕还家,庭中忽自生兰。此德行幽感之应。

蔡质《汉官仪》曰:尚书郎怀香握兰,趋走丹墀。

盛弘之《荆州记》曰:都梁县有小山,山上水极浅。其中悉生兰草,绿叶紫茎,芳风藻谷。俗谓兰为都梁,即以号县云。

《本草经》曰:草兰,一名水香,久服,益气轻身不老。

《楚辞》曰:余既滋兰之九畹兮。(滋,莳也。二十亩为畹。)

又曰:扈江离与薜芷兮,(扈,被也。楚人名被曰扈。江离、薜芷,皆香草名也。)纫秋兰以为佩。(纫,索也。)

又曰:沅有芷兮澧有兰,(言沅死昀晷有盛茂之芷,澧死昀晷有芬芳之兰,喻湘夫人美好亦异于众人也。)欲思公子未敢言。

又曰:秋兰兮蘼芜,罗生兮堂下。绿叶兮素枝,芳菲兮袭予,秋兰兮青青,绿叶兮紫茎。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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