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怀孕18周以内的孕妇最好不做B超,尤其是在怀孕早期(特殊情况例外,例如对怀孕早期阴道见红者,需作B超检查以确定胚胎是否存活,能否继续妊娠,有无异常妊娠或葡萄胎等)。

因为孕2个月内若过多做B超,可使胚胎细胞分裂与人脑成形受到影响。孕4个月时,骨骼开始发育,5个月时,胎心发育还不完善,6个月时,所有脏器发育均不完善。过多做B超,会抑制胎儿生长发育,发生畸胎或死胎。当时若是怀疑有畸胎者,则属例外。

B超检查时间,一般是在孕5-6个月以后,因为超声波对胎龄越大的胎儿影响越小。对孕妇来讲,整个孕期需要作几次B超,则需听从医生意见就可以了,不必有过多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