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4月1日起实施;网店销售奶粉要先取得许可证,食品安全犯罪终身禁入

网店卖奶粉须有证有照

修订后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将于4月1日起实施。昨日,北京市食品办对该条例进行了具体说明,细化业态类别严格实施食品准入、对食品安全犯罪者实行“终身禁入”。

公众近期关注的北京网店是否允许销售奶粉也最终有了答案,并非此前热议的“禁售”,而是提高准入门槛,在获得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才能在网上卖奶粉,以此杜绝随意“代购”行为。

网店拿许可证才能卖奶粉

网购奶粉存在较大风险,特别是“海外代购”奶粉的可追溯性更难控制。今年2月底,市工商局对食品安全条例多个配套细则征求意见时,无店铺业态经营项目里核定只有预包装食品,并没有“乳制品”一项。外界据此分析,网店将禁售奶粉,一时引发热议和关注。

昨日,对网上是否禁售奶粉有了明确回答。市工商局食品处处长冀玮表示,在公示征集意见期间就接到一些意见,提出网店经营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市工商局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后,决定对网店销售乳制品也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严格专项审批许可,在无店铺经营项目中增加了“乳制品”这一项。

不过,尽管网店可销售奶粉,但前提是须经过严格审批,取得流通许可证才能进行,同时还得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凡是在北京注册的网店销售奶粉须“有证有照”才行,缺一不可。

据了解,目前很多网上代购奶粉基本都没有执照,一旦按照这个许可,类似“代购”奶粉几乎过不了准入关。今后消费者在网店购买奶粉,得留神查看在网店明显位置公示的经营者名称、联系方式、食品流通许可证号等信息,特别是看该网店流通许可证上是否有“乳制品”一项。

细化为19个业态类别准入

据市食品办巡视员王建华介绍,各有关部门依据《条例》制定的一系列配套文件,包括食品生产作坊、委托生产、现场制售等管理办法也将于4月1日起一同施行。条例有一些是结合首都实际创设的新内容,首次提出安全食品供给体系和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同步推进,防止食品输入型风险。

同时,从生产源头一直到末端消费,借鉴香港等地的经验,细化为食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作坊、无店铺经营者、商场超市等19种具体业态类别,再分别制定不同的许可要求,施行严格的市场准入。

食品安全犯罪终身行业禁入,明确了街道、乡镇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高风险食品要实施食品全程可追溯,相关区域的同类问题食品可被临时控制。

对于国家层面正在进行的食品监管职能调整和机构改革,市食品办表示,届时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好相关调整和衔接工作,不会让监管因此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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