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儿童和家长对溺水的认知水平低

研究表明:人们常常低估溺水的危险性,在面临危险时还浑然不知。全球儿童安全网络-中国2007年在北京、南京、上海、杭州、成都和福州六城市对3462名3~6岁儿童家长进行的溺水预防的认知问卷调查表明,家长对溺水认知率较低。有近3成的家长没有充分认识到家长看护不够是儿童溺水的原因;对于幼儿家中溺水主要危险原因的认识也不足;有近4成的家长不知道儿童溺水的正确急救方法。广东连平县农村中小学生非致死性溺水认知和行为调查表明,溺水发生与儿童对溺水认知水平有一定关系,农村中小学生溺水认知水平较低,只有32.0%的学生认为溺水是青少年伤害的最主要原因,50.4%的学生不知道乘坐汽车掉入水中后该如何逃生,24.3%的学生不知道当同学发生溺水时该如何施救,48.5%的学生不知道当溺水者救上来后应该如何进行急救。

6.监管缺失或不足

研究显示,监护不当是儿童溺水的最常见原因,婴儿和学龄前儿童溺水的发生与家长看护的连续性有关,十几岁的儿童则与看护质量有关。低龄儿童的溺水多发生在家中或家附近,在英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研究表明,婴儿的溺水多发生在家中,学步期儿童多发生在离家近的水域。我国儿童溺水发生和死亡最多的年龄段为1~4岁儿童,这些儿童溺水多发生在家中或家附近的水塘,大部分溺死都是由于没有家长看管或家长因事离开,儿童在水边玩耍,在看护人毫无察觉时跌入蓄水容器、粪池和水塘等,如案例2。厦门调查显示,89.6%的溺水发生在儿童无人看管时。江西调查显示,儿童发生溺水时,一半以上无看护人,有人看护也疏于监管,其中有50.88%的看护人在家做家务,22.81%在室外劳动或上班,5.26%在聊天。广西农村儿童溺水病例对照研究表明,看护人因素在儿童溺水的各影响因素中占很大比重,儿童在游泳或水边玩耍时,看护人严密的监管和看护人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对预防儿童溺水起到积极作用。而看护人遇儿童溺水时不知所措或不能自己抢救儿童为主要危险因素。由于对溺水认识不足和急救知识缺乏,年幼儿童的兄/姐并不适合作为其监护人,由他们陪伴去游泳并不能降低溺水风险。目前,我国农村儿童因父母外出打工,多数儿童被交给祖辈看护,而看护人体弱多病加之家务活又多,更增加了发生溺水的危险。

 ☆ 案例2

 一天下午4时左右,某镇一户人家办事,人很多,大家都以为一岁半的小强有人看护,没有在意。不料,瞬间,小强不见了,在场所有人都慌了,赶紧寻找。4~5分钟后,大家终于在离家有10米远的池塘里发现了小强,并很快将他救上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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