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方面
  
    满一岁的孩子的思维,处于思维的低级形式――种离不开感知的对象和动作的思维(也叫感知动作思维)的起点。思维作为一种概括的、间接的反映形式,不同于直接的反映形式感觉。感觉是与生俱来的。一个新生儿,只要有健全的大脑和感觉器官,就可以直接的反映外在世界。思维则不同,它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在孩子生活的第一年,在逐步复杂的感知活动的基础上产生的。孩子在抓握和摆弄各种物体的动作中感知事物之间的关系。例如,抓起一个玩具用力扔,玩具就会掉到地上,由此而引发他抓起一切东西往地上扔;小的东西可以放到大的盒子里,而大的东西就不能放到小的盒子里,由此而使他逐渐明白只能把小于盒子的东西往盒子里放。在这“扔”和“放”的动作中都带上了概括的性质。它反映了孩子对事物间关系的认识,也带上了概括的和间接的性质。这可以看作是萌芽状态的低级思维。
  
    自我意识方面

    自我意识即对自己的理解和认识。孩子出生后,有一个逐步认识自己的过程。开始,孩子不了解自己,不知道自己的独立存在,分不清自己和自己周围其他客观物体的界限。例如。一个七、八个月以前的孩子,吸吮自己的手指就象吸吮其他玩具一样,并不理解手指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反之,如果你将一个玩具放在他的内衣里边,若贴在他的肚皮上,他也不知道伸手将它拿出来。接近一岁的孩子,逐渐理解了自己的独立存在。这是从理解自己的动作和力量开始的。例如,他用手扔一个皮球,皮球滚走了,妈妈给捡回来,他又扔一次,皮球又滚走了。如此反复数次,他逐渐理解了自己的动作和动作带来的力量,并由此而产生的自己和其它客观物体的关系,从而把自己从客观物体中分离出来。这时,你再将一个玩具放在他肚皮上,他会立即伸手将它拿出来。
  
    社交方面

    一岁前的孩子为生理上的需要(吃、喝等)同别人交往较多。满一岁的孩子,不仅为了生理的需要同别人交往,而且为了社会性的需要(玩耍、模仿学习等)同别人交往。而且这种交往日益增多。一岁前的孩子主要同父母交往,其次是家庭其他成员。满一岁后,孩子追求小伙伴关系的愿望日益强烈,希望和别的小孩子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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