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和国体,首重民意,民意所寄,厥惟宪法。宪法之成,专待国会。我中华民国国会,自三

年一月十日停止以后,时越两载,迄未召复,以致开国五年,宪法未定,大本不立,庶政无由进行,亟应召集国会,速定宪法,以协民志而固国本。宪法未定以前,仍遵用元年三月十一日公布之《临时约法》,至宪法成立时为止。其二年十月五日,宣布之大总统选举法,系宪法之一部,应仍有效。此令。

(二)兹依《临时约法》第五十三条续行召集国会,定于本年八月一日起,继续开会。此令。

(三)民国三年五月一日以后,所有各项条约,均应继续有效,其余法令,除有明令废止外,一切

仍旧。此令。始终不肯尽废袁制。

(四)国民会议,业经续行召集,所有关于立法院国民会议各法令,应即撤销。此令。

(五)国会业经召集,内务部所属之办理选举事务局,应即改为筹备国会事务局,迅速筹备国会事

务。此令。

(六)参政院应即裁撤,此令。

(七)平政院所属之肃政厅,应即裁撤,此令。

(八)特任段祺瑞为国务总理,此令。

数令迭下,全国人士欢呼雷动,争颂黎、段两人的功德,似乎民国共和,从此再造,当再不至似袁皇帝时代,有名无实了。嗟我国民,哪有这般幸福?惟段祺瑞受命组阁,再任国务总理,应该将旧有部员,酌量参换,方足一新面目,动人观听。换汤不换药,终属无益。他想老成硕望,莫如东海,当此新旧交替,遗大投艰的时候,正应向他妥商,免致再误,当下命驾至徐寓中,投刺求见。徐正为袁氏帮忙,闹得精疲力乏,卧床静养,忽闻祺瑞到来,料有要事相商,不便相拒,乃起身出室,迎段入厅。彼此闲谈数语,便由段述及组阁事情。徐答道:“芝泉!你也任事多了,此次再出组阁,谅有特别把握,何必问我!”

段又说道:“论起今日的资望,莫如我公,公若肯出来组阁,祺瑞当面达总统,荐贤自代。”徐笑道:“我为袁氏,惹人讥骂,难道尚不够揶揄么?今日若再出任事,不是冯妇,就是冯道了。”段复道:“世上的议论,能有几语公正,如要面面讨好,连一事都不能做了。”徐即随口阻住道:“芝泉,你的好意,我很感佩,但我已决定了心,誓不再做民国官吏。”隐以总统自任。段祺瑞听到此语,料已不便再劝,乃另提出一班人物,与徐东海密商起来。段说一姓名,徐答一“好”字,或答称“也好”。及段说出许世英三字,徐点首道:“隽人是我的旧僚,与你也是莫逆,这人颇靠得住的,或令长内务,或令长交通,想总能胜任呢。”隽人即许世英字,徐之称许,为公耶?为私耶?段复说了多人,徐也不加评论,但总说一个“好”字,便算通过。至段问及行政要件,徐拈须半晌道:“目前的要策,第一件是固结北洋团体,第二件是保守中央威信,第三件是解释民党宿嫌,三事并举,国家或尚能安静哩。”段拱手道:“辱承指教,敢不如命。”说罢,便告辞而去。到了次日,即由黎总统下令道:

上一页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