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产妇要小心

30岁以上才开始生产的女性称为高龄产妇。

高龄产妇时常有以下几种不利情况出现:

死产率高

夭折率高--婴儿出生未一星期而夭折的称为早期夭折。

早产率高

先天性异常的发生率高

根据母子卫生实态调查报告,20余岁和30岁孕妇所产婴儿先天性异常(兔唇、口盖裂、先天性心脏畸形、蒙古症等)的发生率平均为2.0%,而40余岁则为7.0%。同时,根据身体残障者时态调查报告,残障儿93800人的生母,平均生产年龄为29.1岁,而一般婴儿的母亲平均生产年龄为27.6岁。

基于以上原因,高龄产妇必须加强围产期保健。

心脏病患者

患有心脏病的孕妇最大的危险性在于心力衰竭,此时心脏无法正常地工作,对母体及胎儿会造成伤害。育龄妇女无论患有哪一种心脏病,在决定怀孕或者已发现怀孕,都应立即到医院找产科医生和内科医生进行检查,以确定心脏功能情况,分析是否能够经受妊娠和分娩所增加的负担。

如病情不允许,则坚决不能怀孕,如已经怀孕,应做人工流产术;如病情许可,则可继续怀孕,但应注意心力衰竭的发生,定期找医生检查和治疗。患有心脏病的女性千万不能因为求子心切,不顾自己的心脏情况,不去医院检查,不听从医生劝阻,自作主张怀孕,而且不到医院分娩,以致造成严重后果。

心脏病孕妇尤应注意之处:

怀孕期间应有充分的休息:每天至少有10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中午最少也要休息半个小时以上。心脏功能欠佳者,一般日常工作后会引起不适时,应酌量延长休息时间。

要避免或及时治疗贫血:因心脏病孕妇有了贫血,更会加重心脏的负担,造成恶性循环,易发生心力衰竭,故必须治疗贫血。

防止感染:任何感染,包括牙龈化脓、上呼吸道感染,都应尽早治疗,以减少细菌性心内膜炎。

小心使用洋地黄制剂:一般不使用,除非是孕妇发生了充血性心力衰竭,尤其有心房颤动时。

小心使用抗凝剂:孕妇曾做过人工瓣膜移植手术者,须使用抗凝剂时,要多加注意。

必须做瓣膜切开术时:最好在未怀孕前做,若怀孕后,则应先行中止怀孕,再动手术为佳。